佚名 作品
第29章(第2頁)
“拿著,這是你婆婆對你們小家的支持,我們也有600元,作為女兒的陪嫁。”
在場的賓客全都震驚了!
老於家對女婿不薄,這個女兒也當兒子養了。
於美娟眼眶溼潤,想到女兒過幾天,就要跟著女婿隨軍,以後見面也不會那麼方便了。
“拿著,以後有了孩子,用錢的地方多呢。”
眼看拒絕不得,周建國看向岳父岳母的眼神,越發尊敬,越發親厚。
瞧著玉珠表姐,將公婆和父母給的錢,分別裝進布吉拉的口袋裡,那兩隻口袋迅速對稱的鼓撐了起來。
1200塊錢啊!
要抵長林兩年多的工資呢,還是不吃不喝光攢起來的那種。
於春玲幾乎咬碎了一口銀牙。
小姑和姑父是傻呀!
女婿條件這樣好,他們彩禮不但不收,自己還倒貼600元上去給個女兒。
關鍵大河弟弟還沒有結婚呢,他們有沒有考慮到兒子的感受?
聯想到自己和長林哥給她的賠償,玉珠表姐的私房錢,豈不是有3500塊錢了?
這是好幾個普通家庭,要攢上十幾年的總和啊!
女兒牙酸的同時,做媽的李春蘭也坐立難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