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贖金
這個話題一起就讓所有人沉默了——贖回被俘將領的事情不是那麼稀罕,不過連同士兵也一起贖回去就是比較少見的情況了。大部分情況下只有重要的人物或將領才有機會通過贖金或者交換俘虜的方式被贖回。至於小兵就不在考慮範圍了,在這個時代,人道主義的光芒是不會照射到普通士兵身上的。
所以當季漢透露出允許贖回士兵的消息的時候,東吳立刻意識到這是對方的陰謀——步騭最初去打聽的時候張苞只說士兵一人一天三十錢,將領一人一天百錢,粗算起來只是很小一筆錢,但很快朱然就意識到這只是飯錢,贖金本身還要另算,等拿到公安方向列出來的贖金標準的時候,朱然就覺得對方是來敲竹槓的了。
(敲竹槓一詞出自《官場現形記》,理論上不早於明朝,不過這裡只是表達意思而不是朱然提前一千多年知道這個詞,其他類似的情況類似,不再贅述)
他向公安方向抗議贖金標準,即高級將領百斤黃金,中層軍官十斤黃金,低級軍官一斤黃金,士卒一貫錢(一千個五銖錢,《漢書·食貨志》中有明確記載,提到“黃金重一斤,直錢萬”,所以一漢斤黃金大約是一萬五銖錢)。按照這個標準,再加上前後的伙食費、管理費、保暖費等等雜七雜八的名頭費用,先後被俘的八千將士居然要湊出五萬貫來。
其實五萬貫只是小錢,問題是漢軍點明不要直百錢和珍珠、漆器之類的奢侈品抵價,只要黃金和五銖錢——就算東吳富碩,大部分收入其實也都是糧食、鹽鐵、名珠、香藥、草藥等等,並不能轉化成貨幣,再說東吳若是有這麼多流動資金,孫權也不會開動腦筋想要學著季漢的直百錢搞“大錢當千”的把戲了。
步子山不顧自身安危跑去公安爭辯的時候,對面的劉琰還一副苦口婆心的模樣:
“這些將士都是你們東吳的好兒郎啊!他們聽從主將的要求與我們作戰,完全不顧自己的生命安危,如今戰敗被俘,你們居然要因為這區區一點點的錢財跟我們討價還價嗎?若是讓他們知道了,他們會怎麼想?這些錢重要嗎?難道將來魏軍攻來的時候這些錢財可以幫你們守城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