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512章(第3頁)
並且,這個外來的魂魄,還在不停的用力壓迫著陸蓉本體的魂魄,想要將她從身體裡,硬生生趕出去!
邪魂入體!
奪舍!
當陳凡終於看清楚了原因後,頓時大吃一驚。
隨後,陳凡立馬就怒了。
因為,魂魄入體,強行奪舍,這本身就是有違天道之事,這比謀財害命還要可恨,還要令人不齒!
謀財害命,謀取的是財,害的是人的性命。這就夠歹毒,夠缺德,夠可恨了。
而魂魄奪舍,謀取的是別人的身體,殘害的,卻是別人的生生世世!
因為人一旦被奪了舍,魂魄被從軀殼裡趕出去之後,是無法進入輪迴的。
原因很簡單,這種魂魄不是正常死亡離體的,所以陰間生死簿上無名無姓無任何記載,黑白無常沒有得到通知,也就不會過來接引。
所以這魂魄自然也就無法進入冥府,再入輪迴。
不能輪迴重新投胎,那就只能在陽間做個沒有根的孤魂野鬼,隨處飄蕩。
悽悽慘慘的飄蕩一陣時間之後,隨著時光消磨,日月光照,慢慢的,就徹底的湮滅在了這天地之間!
那時,就是真正的魂飛魄散,灰飛煙滅,蕩然無存!
所以,奪舍是真正的殺人,是非常缺德的行為,是有違天道的大逆不道之舉!
凡是學道之人,見此惡行,都有義務,殺而誅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