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尼尼尼尼 作品
第九十四章 裹腳(一)
評論[夜晚。城外亂葬崗。一位青年跪在一個墳包前,說道“爹,您好生安息,以兒現在的修為,這輩子都不可能是楚河對手,為你報仇怕是無希望,可不能為你報仇,我還有什麼臉當你的兒子。“
說著。
青年面色一狠。只見,其從懷裡掏出一把匕首來,掀起一塊衣袍當場斬下,起身說
道“今日,我便與你斷絕父子關係,這殺父之仇,你另請高明吧,告辭!
話畢。其轉身就向遠處跑去。]
[我是一條蛔蟲。
在霸總肚子裡生活了二十年。
他二十八歲那天,吃爆辣火鍋,把我拉出來了。
就在我做好了被衝進下水道的準備時。
他竟徒手把我撈起來,放在手心。
“小東西,長得還挺別緻嘛!]
[你知道嗎,人活著需要呼吸,我之前還沒發現,等我發現的時候就已經發現了,原來現在還沒放學,怪不得還在上學,感覺上學真的好累,應該是上學累的,最近不知道怎麼的,老覺得自己最近不知道怎麼的,考試我考了零分,老師問我怎麼想的,我說考試我有五不做,一,會做的題又不做,因為學不到新的東西,二,不會做的題我不做,我都不會做,我怎麼做,三,急的題我不做,急的容易出錯,四,不急的題我不做,不急我做什麼,五,不想做的題我不做,我不想做,我怎麼做,老師說我有病需要去醫院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