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吃肉的樂以 作品
第171章 帶走(第2頁)
她都已經家破人亡了,她有沒有做那些事情對她來說又有什麼區別。
在場的那些人當中只有劉父還在活躍,只有他還在試圖為自己辯解。
但警察可不是那麼好糊弄的,警察面前一切以事實為重。
而且沈苑身為國士的家屬自然不可能說謊,所以他們現在以沈苑說的為準。
至於證據就要等把人帶回去之後再調查了。
局長聽完劉父的描述,轉頭看向沈苑。
沈苑雖然沒有說話,但可以看出表情是十分嫌惡的。
如此便說明,劉父所說的一切都是他自己捏造的。
瞭解到這一信息之後,局長當即下令。
“把這兩個人給我抓起來。”
話音剛落,訓練有素的警察便衝上前來把劉父劉母控制住了。
不服氣的劉父反駁道:
“為什麼抓我,我剛不是說了我沒有做那些事情嗎?
你們怎麼能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就抓人呢?”
聽到這話,本就看不慣劉父的胖夫人插嘴道:
“警察同志,我可以作證,這個人確實對沈苑做了不少傷天害理的事情。
如果你們需要證據我們小區外面有監控,需要認證的話我們整個小區的人都可以作證。”
“好,那你和你旁邊的那個人一會兒跟我們一起回去做個筆錄,把你們知道的都說出來。”
聽到警察的話,胖婦人和蔡阿姨快速點著頭。
此時的胖婦人的心裡是暗自高興的。
自己這麼努力地幫助沈苑收拾這兩個人,沈苑以後肯定會記著她的人情的。
功過相抵,就算最終要算賬也算不到她的身上。
經她這麼一說,她倒是高興了,劉父的臉色卻是陰沉到了極點。
要是真如胖婦人所說,逸景小區的所有人都去作證,那他真是一點希望都沒有了。
他懷著最後一絲期望看向了沈苑,苦苦哀求道:
“小苑,你真就眼睜睜地看著他們把我帶走嗎?
我可是兩個孩子的爺爺,要是我被抓走了她們可就沒有爺爺了。”
聽到這話,沈苑冷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