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拾壹 作品
第九十一章 點名批評(第3頁)
“說啊,師哥,跟我你還賣關子。”
“我要帶晶晶出去旅行,大約得走個十天半拉月的,你自己好好應對新領導,現在你這狀態哪行!工作,咱們可以不幹,但是絕對不能讓人家辭了我們。”
“什麼?你帶馮六日去旅行?就你們倆?馮楠同意了?”我驚掉了下巴。
“晶晶是成年人了,也不是小孩,我主要是陪她散散心,有利於她病情儘快好
轉。”王敬之難得解釋,他最討厭解釋。
“師哥,話雖這麼說,人家畢竟是個姑娘,你不徵得人家家長的同意,不太好吧!”
王敬之看著我的提醒,翻了翻白眼說:“這些你就不用操心了,把你自己的事業搞好吧,省的我一天老惦記你!”
王敬之的擔心我很受用,“師哥啊,你放心吧,工作丟不了,他們還指望我出菜呢!”
王敬之瞥了我一眼,“別盲目自信,明天我就走了,別惦記了。”
明天就走?可真快,看來是醞釀已久的了。
“晶晶跟我說,最近好長一段時間都看不著馮楠,有時候通個電話,也很著急的掛斷,你沒事的時候關注關注,他是不是出什麼事了。”王敬之說。
“你提醒我了,確實很久沒有馮楠的消息了,這傢伙神秘兮兮的在搞什麼呢!下回去給鄭傑治療,我好好打聽打聽。”我回。
王敬之走的第二天,我就在區域電話會議上被點名批評,袁振文用的語言很犀利,而且整整批評了我五分鐘,不瞭解我的人一定以為我是一個壞分子。
我很不高興,第一次這麼被批,而且我倍感冤枉,卻又無法說出來,簡直難受到了極點。
正鬱悶的時候,接到了袁振文的電話,“呂經理,我接到刑警隊的協查請求,也跟上面領導請示過了,集團同意你配合他們查錦繡小區的命案,你從明天開始來這邊辦公,命案結束後你再回去,管轄權限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