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5章

 證詞顯示,魏康腰間被女服務員捅傷,只受到了皮肉之傷,但上林鎮中心醫院,卻在鎮長魏達的授意下,給魏康開具了腰腎受損的醫療證明文件,還說需要換一隻腎,費用為20萬元。

 陳國良看到舉證人的簽名後面寫著一行字:本人是上林鎮中心醫院院長,對以上言論負法律責任。

 可以想見,魏達給弟弟開具這樣的醫療證明,就是想抵消對女服務員的賠償費用。

 魏康強暴了女服務員,並導致對方流產,此案認真追責的話,完全可以讓他判刑坐牢。

 但魏康有了這個醫療鑑定書,就可以和女服務員家裡談判。

 就算受害人不願意簽署諒解書,判處有期徒刑,魏康也可以辦理保外就醫。

 根據相關規定,各種急、慢性腎臟疾病引起的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可以辦理保外就醫,也就是監外執行。

 現在,這樁案子還沒有結案。

 受害人因為捅傷了侵害者,反而有罪。

 女服務員一家肯定不服氣,一直在上訴。

 可是,普通人家,又怎麼耗得起這樣的官司?

 現在案件已經移交到了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

 嶽勝利就算是縣委專職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對此案也無可奈何。

 他只能幫忙收集證據,提供給法院,幫助老同學一家打贏這場官司。

 此刻,陳國良看著眼前的證據,不由得一陣頭痛!

 他雙手不停的抓著腦袋,蹙著眉頭,好半天才說道:“這個事情,的確匪夷所思!雖然現在案件還在法院審理當中,但我覺得,魏達同志暫時不宜調動職務!”

 會議室裡的其他人,並沒有看到證據。

 但他們從陳國良的話裡,聽出來了,這些證據對魏達不利!

 陳國良把材料還給嶽勝利,說道:“魏達同志的提名,作廢!”

 張俊心想,嶽勝利這一仗打得漂亮,成功的幹掉了陳國良的得意人選。

 嶽勝利的目的可不在此!

 他還要擼掉魏達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