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442章(第2頁)
這亂葬崗,竟然還有第三層。
大秘密!
就跟剝竹筍一樣,剝開一層,裡面還有一層。
看山是山,看山不是山,看山還是山。
這,自然要從狼王的皮影戲說起。
狼王並非狼,而是一條狗。
世道大亂,民相食。
作為家畜的一種,能在亂世活下來的狗和人一樣,都是狠角色,否則早就和雞鴨家禽一樣,被殺了吃肉。
狼王本是喪家之犬,主人家死於瘟疫。
喪家之後,鄰居見其無主,見財起意,用剩飯誘其入門,用繩索捆縛之後,準備宰殺。
狼王命硬,趁鄰居磨刀之時咬斷繩索僥倖逃脫。
自那開始,狼王便對人有了戒心,揚起的狗尾也垂了下去。
再之後,它就遭遇了喪家之犬除了“死亡”以外,所有的遭遇。
亂上當頭,活生生行走的幾十斤肉食,誰見了不眼紅?
追打、獵殺、圍毆、下毒、陷阱…… 狼王不下三十次死裡逃生,傷痕累累,瘦骨嶙峋。
極端的死亡壓力和恐懼之下,狼王開始了反擊。
它的反擊很簡單,撲人。
它曾經中過兩次毒,一次是圍牆另一邊丟過來的半個黑麵饅頭,一次是牆角邊發現的一塊雞骨頭。
兩次中毒,兩次瀕死復生。
任何發現的食物,都有可能是中過毒的。
除了……人肉。
沒有人會自己服毒,更沒有人會在人肉裡下毒。
身為兩個物種,狼王對僕人吃肉,並沒有太大的心理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