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九章:羞辱太子,就是在羞辱我(第2頁)
“是!”
……
“鄭國公,請你簽字!”
長孫衝捧著木盤,找到魏徵。
魏徵伸手拿過來,一邊問道:“殿下那邊簽了?”
“殿下已經簽了。”
“那成,我先看看。”
“沒問題。”
確認無誤後,魏徵快速簽下自己的名字,筆一擱就不管了。
長孫衝繼續去找其他人。
“梁國公,請你簽字!”
“會議記錄,這麼快就整理好了?”
房玄齡隨口說了一句,拿起記錄仔細查看。
自從在東宮議事後,太子就定下規矩。
每次商討議事,皆是有文書記錄個人的發言內容,整理好後,凡是參議的官員,都要在會議記錄上簽字,並送往太極宮。
此外,還有抄錄備份。
眾
人覺得倒是新奇,這有點史官記載的意思,但又大為不同。
“好了。”
房玄齡簽字後,輪到其他人。
最終參議官員簽字後,與票擬一同送往太極宮,李世民御前。
李世民對此事很上心的。
那可都是他的錢啊。
能被這麼薅走,他心裡不擔心才怪。
必須得儘快拿出對策來。
他看完後,並沒有第一時間批紅,而是拿起會議記錄查看。
李世民對此倒是挺新奇,也樂於接受的,不需要另外去打聽具體商討的情況。
這會議記錄就能呈現出來。
他捻著鬍鬚,大致看了一番,算是知曉商討的過程。
“傳我口諭,召長孫無忌等人,明日兩儀殿議事。”
“是!”
李世民還是要跟重臣再三討論一下才是。
最終。
李世民拍板,制定法律,為其作為補充背書。
只不過,這部法律,要從多方面多個角度去制定。
不能僅僅只針對一個方面,還要將太子說的其他方面給囊括進去。
至於懲罰,重則流放,輕者關押罰錢。
“這事的背後,要查一下,到底是誰在背後推動的。”
“一個鰥夫,一個寡婦,能從河東道走到長安來。”
“背後無人,我是斷然不信的。”
李世民說道。
“陛下,這次,我覺得沒什麼好查的。”房玄齡勸道:“臣倒是覺得,早一點發現,與國有利。”
“若是無這夫婦喊不公,我們還未發覺,要是等到我們察覺,可能已經晚了。”
“怕是不知道有多少國財流入他人之手。”
這麼一說,眾人也覺得不錯,他們是應該感謝這對夫婦呢。
李世民點了點頭,“說的也有道理。”
“也罷。”
“就這樣吧。”
“儘快擬定好,暫時不要對外公開對這夫婦的處理,等到法律制定好了,再宣佈。”
他還是心疼自己的小錢錢,被別人給薅走了。
可以想到,一旦朝廷認可該給這對夫婦發錢,律法還沒出來,不知道多少人動壞心思的。
“對了。”
“申國公呢,怎麼沒見他人呢?”
李世民記得自己是召見高士廉了的。
“昨日東宮議事,也沒見申國公。”房玄齡說道:“聽說是去忙什麼大事了。”
“原來是這樣啊。”
李世民想起高士廉幹什麼去了。
估計是忙著給太子找美人。
他對此是一丁點都不反對,東宮子嗣太少了,李承乾的妻妾也沒幾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