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第一紈絝
治平二十四年,三月二十一。
年輕的榮國公魏曦縱馬馳過長街。一路上雞飛狗跳,不是掀翻了攤子就是嚇壞了幼童。
外地人不明所以,還要問一句天子腳下何人如此囂張?
何人?
京中人士對這位那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這位,正是當今皇后最小的弟弟,大夏朝最小的國公爺,那位不學無術,就連皇帝提起來都要無奈嘆氣的國舅爺——魏曦。
對了,這位還有一個諢號,人稱——大夏朝第一紈絝。
據說這位除了在皇帝面前稍稍收斂三分,那是連面對皇后娘娘,也不買面子的。
對著這麼一位靠山硬地位高的混不吝,誰能跟他計較?誰敢跟他計較?更何況,一群人轉眼看向魏曦身後跟著善後給錢的一眾僕從。這位雖說混了點,但是出手闊綽啊!那些攤販巴不得天天被他踢翻了攤子,畢竟人踢翻一次,賠的錢夠那些攤販半年的收入。這,讓人怎麼計較?
魏曦鬧出這麼大動靜,也不過就是為了到街口王二麻子家買上頭一爐炊餅。
據他說,王二麻子家這炊餅,就得是頭一爐出來的最是酥香,後邊的都不是那個味兒!
別說,他這想法與葉清嵐不謀而合。
也是巧了,這日葉清嵐正帶了兩個哥哥在京中游逛。沈家畢竟離京十年了,離京那年沈淵十歲沈桓八歲,京中風物早不似從前。於是葉清嵐早早約了兩位哥哥出府,這第一站,也是王二麻子家,衝的也是這頭一爐炊餅。
於是,兩撥人就這麼狹路相逢了。
按理說,葉清嵐女兒身,實在不便在外多走動,即便出門,也該戴個冪籬。但是她從前做慣了皇后的人,雖然是個慘淡收場的皇后,但是她上一世時常要隨軍出征,與將士同吃同睡的日子她都過過,如今要她乖乖做個閨閣小姐,她還真是不適應,也不願意委屈自己。
更何況女子怎麼了?
男子能做的事女子照樣做得,說不定還做得比男子更好,何必將自己困於內宅的一番天地?
反正她今生不打算嫁人了,也不必在乎什麼閨閣名聲。尤其沈家又嬌慣她,只要她不離經叛道殺人放火,沈家人希望她一輩子都能肆意而為,拋頭露面算什麼,反正有兩個哥哥保駕護航。只不過她到底剛剛被封了縣主,考慮到皇帝老兒的面子,她也不好太過招搖,因此就象徵性的戴了個面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