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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王化貞知道朝廷拿不出六十五萬兩銀子,即使有這麼多錢,也會先補發九邊的欠餉,哪兒能全用來買炮。

 士卒還要不要吃飯啦?

 可向朝廷要錢向來都是漫天要價、就地還錢,開口不狠的話,你連零頭都拿不到,所以大夥兒漸漸也形成了習慣,儘量往高報。

 再則要得越多,說明自己的困難越大,將來敗了有個說辭、贏了功勞翻倍,這是當官的基本套路,不用白不用。

 話說回來,你要真在城樓上密密麻麻架一排火炮,女真人也就不來了。

 努爾哈赤只是文盲,不是傻子,不會信什麼刀槍不入的鬼話。

 魏忠賢聽孫承宗這麼一說,心頭立時有了決斷:鑄炮廠這門生意有搞頭呀,必須得說服萬歲爺出錢,自己和客印月也投一點兒。

 十幾萬兩銀子建起來,能賣給朝廷難以計數的武器彈藥,而且由皇帝撐腰,肯定是獨家壟斷呀,那還不得發大財?

 這門生意沒有哪個皇親國戚或是商賈鉅富敢做,他們最多隻有參股的份。

 戶部每年都要收稅,每年都能買一批火炮,只要天下是大明的天下,這買賣就能一直做下去,光是想想都覺得美滋滋。

 打仗是好事呀!

 魏公公才懶得管什麼天下蒼生、黎民百姓,撈錢是他最大的人生目標,為了錢他什麼都敢幹。

 試問還有什麼生意比賣軍火更賺錢?

 明軍的裝備本來由各個衛所的軍器局負責製造,一直都秉承自給自足的原則,多餘的產量也不可能對外銷售。

 朱重八當年定下這個制度的目的,是為了儘量減少軍費開支,同時也保證了軍事技術不會外洩,卻極易形成閉門造車的狀況。

 從明初到明末這兩百多年下來,明軍的武器裝備始終沒有出現革命性突破,而同時期西亞和歐洲大陸的武器裝備都獲得了長足的進步。

 不能說朱重八定下的制度不好,畢竟每個時代有每個時代的特色,但不可否認的是,他的小農思維對整個華夏文明的科技發展,起到了一定的阻礙作用。

 特別是在航海

技術方面,明朝政府的遠洋能力一直在持續倒退,到了明末甚至還不如海盜。

 而今兩百多年過去了,葡萄牙人帶來了更先進的武器技術,軍器局製造的火炮已不能適應新的戰場形勢,那就應該、也只能向人家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