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秋 作品
第166章 升堂
衙門口,敲鼓聲在這個時候響起。
鼓聲密而有勁,是有人在鳴冤。
但凡有人擊鼓鳴冤,縣令就必須升堂。
擊鼓之人正是簫寶山,簫寶山已經查到證據,斷定下毒之人就是賴二,而指使賴二的,就是香姐。
升堂後,公堂外面圍了不少人,簫鐵樹和簫銅樹也知道了,他們不由地跑了過來,並且想過來一堵過程與究竟。
顧景山是帶了證人來的,一個是藥房裡面賣莧粉的,一個是賣酒的,另外還有與賴二住在同一條巷子裡面的人。
縣令升了堂,驚堂木一拍:“堂下所跪何人?”
“草民簫寶山!”
“因何擊鼓?”
“草民娘子前幾天因為被人冤枉入獄,因此擊鼓。”
縣令冷笑一聲:“哦,我當是什麼案,原來是簫家飯館的中毒案,簫家娘子罔顧他人性命,私自在飯菜裡面下毒,導致一共十二人中毒,此等罪行,何冤之有?”
簫寶山道:“大人,我家娘子開飯館做生意的,她沒有動機去下毒謀害食客,食客中毒了,於她有什麼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