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中逢花 作品
第十四章 她也是他們play中的一環(第3頁)
後來,她每次提起這筆錢,江奕白總是生氣,說:“難道我們不是一家人嗎?一家人錢不是就該一起用嗎?再說,我每個月不是給你一
萬塊家用,這難道還不夠?”
祝遙光便無話可說了。
江奕白還說,那筆錢就當作是她的嫁妝,她原生家庭不給力,這筆錢為家庭出了力也是可以的。
確實,結婚自己也該出些力。
但她總覺得哪裡奇怪。
今晨諮詢律師時,律師都嘆氣,說她人傻,一點都不為自己留後路。
宋懷舟的面色有些奇異,他愣了好一會兒,才道:“這樣啊......我對這方面的事情不是特別瞭解。不過我有個多年在我這治病的患者家屬,打離婚官司非常厲害,你若是需要,我可以為你引薦。這麼多年,她打官司從無敗績。”
想了想,他又補充:“不過她收費比較昂貴,普通離婚官司要上訴方獲得財產的十分之一,超過十萬的部份按照十萬塊收取。你能接受這個價格,我就把你微信推給她。”
祝遙光想了想,以她現在的情況,並不適合奔波取證。
這些事情如果能找到一個靠譜,實力又足夠強的律師來辦,那就最好不過了。
只是多出些錢而已,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那就不是大問題。
祝遙光這些天閒暇時也自己研究了一下律法。
她有天然優勢,自己這麼多年對家庭付出很多,撫養江恆的過程她也有做成長日記,以後上了法庭,這些都可以作為證據。
而且江奕白作為出軌方,法官一定會給他相應的懲罰。
她至少應該拿到一半的夫妻共同財產。
宋懷舟將情況簡短地與對方說清楚,祝遙光與劉律師加上了微信。
她在微信上把更詳細的情況跟劉律師說了。
劉律師也是個性情中人,聽完祝遙光的遭遇,她憤憤地說道:"我就知道這個世界上,男人沒一個好東西!全是負心薄倖拋棄糟糠之妻的當代陳世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