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520章(第2頁)
這麼說,其實也就是變相的談合作方案了。
畢竟他作為交易代表,權限還是有很多的。就是為了方便這種時候,能第一時間跟陳今越談判,達成一致協議。
陳今越聽他這麼說了,也大概說了自己的想法——
“其實我們只需要一個掛名合作方,打著聯合研發的旗號經營新藥。合作方出研發費用,我們出研發技術。之後上市的分成,不需要合作方出任何成本,但可以分取一成利潤。”
“這……”
彭秘書面露猶豫,“不合適吧?既然是合作,我們也出了研發費用,之後就不參與決策了?”
“研發費用我出得起,這點錢只是意思一下,不參與決策很合理。再者,合作方雖然不參與決策,但可以監督我們啊,做出的貢獻是雙方共有的。”
“合約初次簽訂是三年,之後要是覺得不合適,解約就成。”
“……”
得,彭秘書聽懂了。
這根本不叫合作,就是給他們多交一成稅啊。
而且還不是專利期間都交,是隻合作三年,之後就不分利潤了。
當然,畢竟他們聯名,之後做出的實打實的貢獻,也有他們一分榮譽……
不虧。
只是沒賺到很多而已。
難怪就算是霸王條款,想合作的官方部門都爭相過來聯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