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也是羅 作品
第34章 交公糧
西曆1621年,10月。
又一年的麥收,今年風調雨順,整個澳宋都洋溢著豐收的喜悅。
李大壯起了個大早,點齊糧食去交公糧,由於這些移民大多數都還在三年奴隸期,他們生產的各種農產品都必須上繳八成(脫了奴籍取得正式的身份以後稅收三成),只能留兩成當做他們的日常吃食。
等李大壯拉著車到了村中心發現交公糧的隊伍已經排的很長了。
為更好管理和收稅,新安附近6個開拓點全部改成的行政村,平時由一個新安派來的村長和兩個村中自己選出的副村長共同管理。
由於穿越眾給這群移民許下的承諾,導致這群移民爭先恐後的湧向村中心上繳公糧,怕到時候沒繳上公糧穿越眾會回收他們的田地。
經過漫長的等待,終於輪到李大壯,驗糧過秤,簽字畫押,一套流程下來李大壯共上繳小麥640kg。
上繳完,李大壯也沒歇歇,直接去到水稻田裡伺候水稻去了,他又耕出兩畝地種植水稻。
財政部的人是怎麼確定人家真上繳了八成糧食的呢?
以現在財政部的人力根本無法測算每一戶人家打了多少糧食,所以他們想出一個辦法,通過抽樣得出當地平均畝產,然後在此基礎上收八成,也就每畝地上繳的糧食是固定的,只會跟你種植作物的種類和當地當年平均畝產有關。
就比如這次,農業部通過抽樣得出移民種植的小麥每畝平均80kg,那麼每畝麥地就得上繳64kg小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