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也是羅 作品

第66章 巡回法庭(第3頁)

 “李四,這裡不是大明,這裡是澳宋,澳宋法律規定不準放高利貸,年利息超過兩成半就已經是高利貸了,放高利貸可是犯法要勞改的,平時的法律宣講你沒有聽嗎?”

 “大人俺錯了,俺真不知道放高利貸會犯法,平日鄉里來人講法,小人沒有認真聽,那利息小人不要了,求求法官大人不要判俺的刑。”說著李四就要跪下給高育賢磕頭求饒。

 高育賢馬上示意左右的法警拉住他不讓他跪下,開玩笑,澳宋又不是封建社會,共和國裡怎麼能允許民眾給官員跪下磕頭呢?

 “不知者不怪,而且念你是初犯這次就不追究的責任了,但利息還是要的,我最多支持你要一成的利息怎麼樣?”

 “小人謝大人開恩,利息小人只要一成就行了。”說著李四還連連向高育賢作揖。

 “那張三你同意這樣解決嗎?”

 “回老爺,小人同意。”

 “好,那就當庭簽字畫押,此事就算了了,還有以後別說什麼大人,小人,老爺的,這裡是澳宋不是大明,叫我法官就好,你們回去以後記得都要認真聽法律宣講。”

 一天的審理很順利基本都是些事實清楚,證據充足的案子,沒有什麼嚴重的民事侵權,多是些普通的經濟糾紛,大部分來打官司的民眾都得到了自己滿意的結果,也沒遇上蠻不講理的“刁民”。

 高育賢等人又在農豐鄉留宿一晚,第二天他們離開農豐鄉真正的“下鄉”去了,去那些村裡審案。

 現在澳宋的行政單位等級分佈的特別有規律,離新安市區越近行政等級越高,貼著新安市區的基本都成了鄉,再遠就成了村,最遠的就是開拓點了,最近執委會有意在新安以外的鄉村成立兩個縣級行政單位統管下面的鄉,村,開拓點。

 那個穿越眾鄉長對著高育賢“又跑又送”,可能是對縣長的位置有想法吧。

 一個周後高育賢結束此次巡回法庭,其他幾路巡回法庭也陸續回到了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