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也是羅 作品

第63章 宴會(第2頁)

 而且兩方家庭的話事人都是穿越眾自然價值觀相近,本來父輩一起創業關係就好,當親家也是非常自然的事。

 不過穿越眾內部搞的娃娃親也不是古代封建時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是儘量把孩子湊一起培養感情。

 長大以後能成就成,不能成就算了,不會搞強迫,雖然現在穿越眾都是高層,但也是現代人,怎麼也比封建領主進步。

 林登萬和好友聊了一會兒又把話題聊回後代身上。

 “登萬,你想讓你兒子以後幹啥?”

 “幹啥,他要是成才就繼承我的位置唄,不管是當兵還是從政我都支持,要是不成才就做點小生意不讓他去禍害民眾。”

 “可惜了,我閨女就比你兒子大一歲,以我倆的關係,高低要定個娃娃親。”

 林登萬知道好友說的可惜了是什麼意思,自己這個好友有女兒,平時寶貝的不行,但是是私生子。

 因為是私生子都沒法帶到宴會上見人,只能留在家裡,畢竟作為穿越眾內部的慶功宴,帶哪個人來是附帶有政治意義的,私生子可不能帶過來。

 穿越眾內部對於私生子是有歧視的,在法律上私生子可以繼承部分財產,但不能繼承議會席位和基金會股份這種帶有政治權力的東西。

 畢竟穿越眾裡還有相當部分的女穿越眾,她們的利益必須被保護,很多男穿越眾擁有財富和地位後不可能全跟劉志偉和林登萬那樣搞純愛。

 養點情人,搞個後宮啥的也是沒辦法的事,一夫一妻制只能約束下面的人,對於穿越眾這種上層人士沒啥約束力,沒人敢為了這麼點“小事”上綱上線。

 所以管不住穿越眾留情,那只有管私生子了,直接從上層設計上杜絕私生子繼承父輩政治權益的機會,只能讓合法所生的子女繼承。

 不然女穿越眾多虧啊,陪你一起打江山,最後最重要的政治權力讓跟自己沒血緣關係的私生子給繼承了。

 給別人做嫁衣,想象一下都虧的慌,而且這一條除了可以保障女穿越眾的利益,也可以保證全體穿越眾的利益,最大程度的防止澳宋的國家權力外流。

 要是可以讓私生子繼承政治權益,多的是歐陸貴族來借種,然後獲取宣稱,有了母族的鼎力支持怕不是幾代人下來澳宋就被別人奪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