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也是羅 作品

第141章 崇禎大旱2(第2頁)

 大明和澳宋現在的關係是完全敵對,雙方毫無信任感,不管對方說什麼做什麼都要打起十二分精神防備,更別說借路給你救災了。

 二就是封建王朝的運轉邏輯和近現代政府的運轉邏輯不一樣,這些封建統治者是無法相信敵國會無條件的援助自己的子民,也不懂什麼叫“人道主義”。

 而且封建王朝為了鞏固統治講究的就是一個“恩出於上”,“雷霆雨露,皆是君恩”,所有的救濟都是統治階級的“恩情”,也只有最高統治者才有施恩於民的權力。

 其他人在沒有皇命的情況下敢開倉放糧賑濟災民那叫作“邀買民心,意圖不軌”。

 特別是受朝廷節制的官員,敢私下放糧可是重罪,畢竟你都表現完了,讓那個高在上的皇帝把面子往哪裡擱?

 遇上好一點的君主為了名聲還可能給你獎賞或者“罰酒三杯”這件事就算過去了,要是遇上權力慾望大於天的君主丟官去職都是輕的。

 所以“惡意救災”這種抽象的東西真的在封建王朝存在。

 你說封建統治者在自己不允許的情況下,連自己人救災都是犯罪,更別說澳宋人了。

 就算崇禎會讀心術知道澳宋人單純想救災救人不是想偷襲,也不會讓澳宋人去救災,讓你澳宋人把人都救了,吃了你的糧這些百姓還會忠於大明忠於他崇禎嗎?

 不忠於大明和崇禎的百姓在他眼裡連家奴都不是,而是叛民,是威脅大明統治的不穩定因素。

 崇禎吊死前喊的:“勿傷我百姓一人”是指的忠於他的漢人,可不是因為飢寒交迫而起義的農民義軍或者跟著清軍的漢人。

 而且南明在清軍入關後可還跟清軍聯合起來打順軍呢,可不管什麼韃子不韃子的,異族同族的,什麼“華夷之辨”通通都不講了。

 所以在封建統治者眼裡可沒有民族的概念,只有階級的概念。

 所以就算讓這些百姓活活餓死崇禎都不會讓他們受澳宋人的恩惠,不然以後這些人跟著澳宋人一起打大明怎麼辦?

 餓死了算統治損耗,讓澳宋人救了就算資敵,只要是個有智商的統治者都知道怎麼選。

 至於直接打過去救災,在軍事上完全可以實現,但是在政治上行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