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先斬後奏,皇權特許!(第2頁)
“拼了!”
有人帶頭,自然也有人吶喊。
胡永康隨即呵斥道:“一群刁民造反了,給我打!”
一聲令下,頓時雙方扭打在了一起。
鄉民們人多,估摸著有七八十人,但年齡不一而足,其中還有一些婦孺,青壯也就四五十左右。
最主要的是攝於胡永康平日淫威,以及他那在縣衙當差的兄弟,不少青壯根本不敢動手,一聽說要打,立馬逃得遠遠的不敢過來。
反觀胡家人卻有底氣,有胡永康以及他那兄弟撐腰,打起人來十分兇狠,場面迅速呈現一邊倒的趨勢。
只是被打了一陣,也有人被打怒了,撿起石頭砸,搶了木棍反擊,莊稼地裡的漢子力氣大,慢慢地局勢竟然被扭轉了過來,場面陷入混亂。
眼見自己這邊人少要落入下風,胡永康眉頭皺起來。
看樣子斷水源確實惹怒了這群泥腿子,畢竟這是斷了人家生計的事,自然要和他拼命。
不過他也不慌。
事兒鬧得越大越好,這樣他縣衙的兄弟才有理由抓人,他才能搞到地。
又過了大概一刻鐘,雙方都已經見血,雖還沒鬧出人命,但顯然已經差不多。
正在這個時候,遠遠的就看到十多個人急急忙忙地過來。
“都住手!”
那些人到了現場,立即加入戰鬥,為首的一腳踹翻一個鄉民,亮出明晃晃的刀,喝道:“縣衙辦案,我看哪個還敢動手!”
胡永康趕忙走過去道:“老三,你可算來了。”
“二哥。”
為首的衙役穿著公服,正是胡永康的親弟弟胡永健。
明初還沒有三班衙役之說,一般縣衙有品級的官員也只有縣令、縣丞、主簿和典史,下縣連典史都沒有,更沒有縣尉。
而縣裡負責平日運轉的為六房,遂安縣只是個下縣,沒有典史,負責縣裡衙役管理的就是典吏。
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典吏雖然不入品,只是個吏員,卻在下縣相當於地方公安局長,權力是相當大。
也因此造成了胡永康囂張跋扈,滿腦子都想奪人田地的思想。
此刻見弟弟過來,胡永康有人撐腰,頓時氣焰上漲,雙手叉腰,指著鄉民們道:“老三,你可得管管,這群刁民要造反啊。”
胡永健自然是幫親不幫理,見此一揮手道:“全抓起來!”
“典吏老爺,你可不能亂抓人,明明是里長堵了我們的水,沒了水,苗就長不大,我們吃什麼?”
“是啊典吏老爺,里長這是要我們的命。”
鄉民們見到胡永健,原本憤怒的頭腦也慢慢冷靜下來,連忙苦苦求饒。
官字兩張口。
人家手裡有刀,若給他們定個暴亂的罪名,把他們都殺了都有可能。
所以自古以來就有民不與官斗的說法。
但胡永健冷笑道:“既然有人報官,那自然要先押往縣衙,是非公論也有縣尊老爺處置,你們都一起去便是。”
“些許小事就不勞煩縣尊老爺。”
有一年齡大的鄉民諂笑說道:“都是鄉里鄉親的鄰居,有些話在鄉里說清楚就行。”
胡永健掃視一圈,看到兩邊都有打得一頭血,卻是連哄帶騙道:“都打成這樣了怎麼能算是小事,何況即便不去縣衙,也該去縣裡看看大夫,都隨我去一趟吧。大家放心,只要沒出人命,縣尊老爺不會小題大做,也會秉公處置。”
“算了算了嘛,還要走那麼大遠,都是皮外傷,在山裡採點藥,稍微包紮一下就好。”
“是啊,縣衙就不必去了吧,到時候還得開堂,豈不是麻煩了縣尊。”
“只要把水給我們通開,我們願意給里長老爺磕頭。”
鄉民們連連擺手,或者作揖求饒。
縣衙是萬萬不能去的。
這要是去了縣衙,是非還不是任由他們定?
而且最主要的是,典吏負責縣裡的緝捕工作,很多時候,典吏直接會把人抓去牢裡。
進了牢房之後,就是一頓毒打,想喊冤,連縣尊老爺面都見不到,甚至可能縣尊都不知道這件事情。
他們到時候就得被關起來,不過堂。
要麼家屬花錢來贖,要麼被迫簽訂賣地協議,下場非常慘。
畢竟這些事情可不是鄉民們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