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89章
就像03年銳步曾無限接近與詹姆斯簽下同價的7年9000萬左右的合同,最後卻發現自己只是詹姆斯經紀人古德溫與耐克博弈的抬價工具;
耐克02年為姚明開出一份均價四十萬美金的新秀球鞋合同,結果姚明一方轉頭就與銳步簽下7年5000萬美金的代言。
誰能保證說,萬一姚明團隊再拖一拖,借用銳步的報價施壓耐克,不能得到一份無限接近7年5000萬的球鞋合同呢?
“……nba球員的本質就是商品,曝光度高、銷量好的自然容易得到阿迪耐克這種大公司的青睞!”
“我們能做的,僅僅只是利用他們之間存在的競爭關係,為自己牟取最大的利益。”
這是傑夫施瓦茨的原話,正是他幫助高德不斷在耐克、銳步、阿迪,乃至國內某體育用品品牌等多家大公司之間,來回週轉談判,才能讓高德得到一份屬意的新秀球鞋合同。
施瓦茨選秀大會前後為高德做的事,後者都看在眼裡。
擁有這樣一位好的經紀人對高德未來的職業發展是有非常大的作用的。
所以在與耐克方簽約球鞋合同之前,他先與施瓦茨將僱傭經紀關係確定下來,總算是沒讓施瓦茨這幾個月的努力白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