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相愛的人,只是說不出對方的名字,就是罪嗎(第3頁)
林立:“……”
腦殘,剛剛是想說腦殘,對吧?
你們總檯罵的好髒。
“不是我,我不腦殘,很正常。”林立搖了搖頭,隨後敦敦誘導道:
“你們總檯應該還說過,有另外一個正常的偉大的有愛心的值得敬佩的舉報人吧?那個才是我。”
三人再次相顧無言。
“就他沒錯了。”
“如果是這寄吧孩子舉報的話,我能理解,是他能做出來的事情。”仰梁突然釋懷的笑了,扭頭對同事點了點頭,“難怪我在現場沒見到有人主動找我,原來是這孩子。”
“那他就先交給你了,我去幫其他人忙了,今晚這邊太缺人手了。”另一個鎮魔使臉色也有些好笑和無奈,起身道。
“好。”
“雖然你是舉報人,但出於規定,我們也不能直接放你走,還是需要你配合我做一個筆錄,走吧,跟我去辦公室。”仰梁走上前去,準備解開林立的手銬和腳鐐,並且有預感的抬頭:
“不行,今晚的問訊室很緊張,很多人排隊等著用,我們不能就這樣做筆錄。”
林立瞪大了眼睛,把自己要開口的‘叔’都嚥了下去。
自己居然被預判了。
自己不拍屁股,仰叔都知道自己想要的姿勢了?
不過林立立刻點了點頭,體驗歸體驗,真給別人造成麻煩就沒必要了,而且自己也算是坐過問訊椅,只求曾經擁有,不求天長地久。
這玩意兒也不興長久。
重新恢復自由,林立伸了個懶腰,隨後跟隨仰梁前往了辦公室,也拿回了自己的手機。
林立解鎖手機,展示了自己的電話記錄,坐實了自己的舉報人身份。
“他奶奶的,連這個筆錄我該怎麼開始都不知道了,當警察這麼久了,你這種我還是第一次見到。”仰梁坐下後,有些哭笑不得的抱住了自己的腦袋,身體後仰,隨後溫聲道:
“小林啊,你有什麼想自己先說的嗎?”
鎮魔使對自己的態度有了明顯的變化。
前倨而後恭,思之令人發笑。
這成語好像不能這麼用,算了,不重要。
林立點點頭,隨後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在我的律師來之前,我是不會說一句話的。”
仰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