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BVI公司(第2頁)
“運氣好而已,再說只是實習。”張有志不好意思的說道。
“景明,今天我才知道你家裡的企業已經這麼多了。”張有志感嘆道。
“有志哥,替我保密哈,知道人越多,我越危險。財不外露嘛。”李景明囑咐道。
“景明,我明白你的想法。而且我看你們家這些企業的架構太亂了,而且有不少風險。現在企業都在向好的一方面發展,問題還不大。但萬一有風險的時候,就不好說了。”張有志認真的說道。
“這個我還不太懂,志哥,說說你的意見。”
“景明,我知道你不想讓太多人知道你的身家,所以我建議你去海外比如說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註冊Bvi架構公司。那邊的公司信息不對外披露,可以很好的隱藏你的個人信息。”張有志說道。
“有志哥,你詳細說說。”李景明認真的說道,要知道,自己成為足球明星是大概率的事情,要是再被查出擁有眾多企業的話,自己的危險太大了。
“比如你和叔叔阿姨分別在維京群島註冊個人Bvi公司,然後再共同以個人Bvi公司的名義,成立一個總Bvi公司,這個公司打個比方就叫A公司。這是第一步,為的是隱藏信息,因為Bvi公司允許匿名。”
“第二步,用A公司的名義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一家B公司,如果有上市需求的話,這家B公司可以作為上市主體。”
“然後在以B公司的名義在香港成立C公司,這一步是為了節稅,畢竟香港公司算作外資,在國內現在的市場環境中,外資企業還是很受地方歡迎的。”
“第四步就是用C公司的名義在境內設立外商獨資企業d公司,這家公司的目的就是控股和一些對外投資的業務。”
“最後用d公司控制像有家餐飲這種負責具體業務的公司。但你要注意一下,有的行業不允許外商進入,到時候只能以協議控制股權。”
“還有錢包公司等模式,用來負責家庭消費,這樣可以省一些稅,也可以防止債務穿透。”張有志有些模稜兩可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