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好小子,擱這兒憋大的是吧!(第3頁)
自己又不傻,怎麼可能敢在學校鬧事,真的只是去找人啊!
對此,那審訊警察絲毫不為所動,只是冷漠的看著董勝傑:“所以呢,照你的意思,人家作為學校的保安,就應該放縱你們這群不三不四的人將他們學校的學生帶走,就活該被你們打不還手?”
聽到這話,董勝傑連忙搖頭,道:“不不不,我不是這個意思,我就是說,他打的太重了,在這件事情上,他應該也有責任吧!”
“責任?”不說這話還好,一說這話,那審訊警察頓時發出一聲嗤笑:“人家有什麼責任?你以為我們不知道,你之所以捱打,是因為你們先動手打人,人家才被迫反擊的嗎?”
“而且,就算是人家真有責任,你也好意思說?五個人打一個,還沒打過,你有這個臉?”
此言一出。
頓時就殺死了對話。
董勝傑低下頭,羞愧難當。
顯然,自己五個人去打張北行一個,卻被張北行按在地上一頓暴揍,甚至最後還被迫通過自殘的方式裝暈逃過一劫,這對於他的打擊實在是太大了。
見到他這樣子,那審訊的警官也懶得在這個話題上繼續和他聊下去了。
只是拿起紙筆,按照規章制度,開始了正常的審訊流程。
董勝傑的另外四個小弟此刻也同樣是這般遭遇。
當然,其中倒也有不要臉,心眼小的,就一口咬死張北行有錯,張北行應該給他做出賠償,承擔損失等等。
總之就是要把張北行拉下水。
對此,警方一句輕飄飄的正當防衛,直接就把他堵得啞口無言。
因為正當防衛這玩意,它的判定機制非常離譜。
不是根據你是否捱了打。
而是根據你當下是否脫離了危險環境所判斷的。
如果你面對的是一個老頭,他打了你,你還了個手,哪怕沒用多少力氣,但對方就一口咬死你快把他打死了,那這就是防衛過當。
但要是像張北行這樣,一個人被五個人群毆,別說只是把這些人給打的皮青臉腫了,就是張北行把這群人打的半死不活,只剩下一口氣,那都是正當防衛!
就很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