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劍無名 作品
第210章 好美啊!(第3頁)
尤其是買首飾和手錶的時候。
譚雅自己都不敢想陳元生會給她買幾萬塊錢的手錶,但他不給你拒絕的機會。
隨手指了指櫃檯裡面的幾塊手錶,當譚雅試到第三塊的時候,陳老闆就拍板了:好,就這塊了。
那種感覺真要命。
現在回想起來,譚雅心裡都是酥酥麻麻的。
自信就是這麼來的。
自從穿了這身幾萬塊錢的行頭,再去跟港商交流、談生意,感覺明顯不一樣。
那些大老闆變的異常客氣,小眼神時不時的偷瞄幾眼,有時因為普遍話不標準,譚雅沒聽明白的時候,老闆們還會再特別重複一遍。
這是被尊重的感覺。
沒有女人不愛美。
這些首飾不能到公司去戴,譚雅只能晚上回家後,自己對著鏡子偷偷欣賞。
“好美啊!”
譚雅兩手捏著風衣領口,傲嬌的擺了個造型~
咔噠,砰!
客廳的門忽然打開,裴映雪抱著檔案袋從外面走了進來。
譚雅手忙腳亂的把臺子上的口紅收起來,然後開始摘耳墜、項鍊。
“行啦,戴著就戴著嗎,別摘了,讓我也欣賞欣賞。。”
裴映雪聽到浴室裡的動靜,直接走了過來,見老媽正在摘耳墜,冷笑著說道。
“你不是說要加班到10點麼?”
譚雅撇撇嘴問道。
“呵呵,我故意的。”
裴映雪還真是故意的。
陳總給譚雅配幾萬塊錢的商務套裝,千紙鶴那邊的人都知道了,真是眾說紛紜。
那邊很多人還不知道裴映雪跟譚雅的關係,所以開玩笑也不忌諱,說啥的都有。
裴映雪都不好意思見人了。
之所以特別打電話告訴老媽,自己加班到十點回來,目的就是想看看老媽去幹嘛了,會不會給自己一個驚喜。
不摘就不摘!
譚雅冷笑一聲,乾脆就不摘了,還拿出口紅又抹了兩下。
兩人來到客廳,裴映雪將手裡的檔案袋放在桌子上,撇撇嘴:“我想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