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劍無名 作品

第167章 該避嫌的還是得避嫌的


 
林局發飆了。
 第一個抓的是黃毛,先由寧湖區分局抓人,然後帶到市局。
 據內部人士說,追究的是去年在建材市場鬧的那鍋事,繳納了罰款才放了出來。
 然後程剛又被抓了,被抓的理由是一些陳年舊事,這次是寧湖分局審的。
 據內部人傳,程剛在裡面嘴很緊,啥都沒承認,於是放了出來。
 緊接著,陳元生被市局調查,調查的理由居然是王立彬之死,是不是跟他有關係。
 因為到現在嫌犯都沒抓住。
 從這點來看,林局真是想把陳元生往死裡整了。
 據內部人士傳言,這次某個市裡領導親自出面說情,才稍稍緩解了局面。
 但是,局裡也沒找到過硬的證據,所以陳元生沒有被拘留,但一定時間內不能離開青州市。
 得知這個消息的高文盛、董啟明、龔森林等人彈冠相慶,覺得可以進行下一步行動了。
 …………
 譚雅被董老闆狠狠的擺了一道。
 本著為困難職工謀福利的原則,譚雅個人起草了一個大病職工買斷標準,而且讓董啟明簽了字。
 紡織廠,符合重病買斷標準的職工有8個人,再加上韓文松一家,共是9個。
 譚雅拿著董老闆簽字的文件,挨家挨戶私底下做工作。
 這些大病職工的家庭很需要錢,一聽說能拿到不超過三萬塊錢,都激動的不行,搶著簽字。
 工會主席出面,有董老闆簽字的文件,大家還是很信服的。
 甚至有的家屬,為了多拿點錢,給譚雅跪下哭訴。
 譚雅心軟,於是把這些重病職工的買斷價格都定的不低。
 但是,這些買斷的簽字協議交上去,董老闆不認賬了,而且理由很充沛:
 紡織廠是股份公司,任何方案都要董事會審議通過,這份文件僅僅董啟明簽字,沒有董事會蓋章,不具備法律效力,所以公司不會出這筆錢。
 但是,因為這份文件是工會主席起草的,董老闆原則上也同意,那可以繞過董事會,由工會經費支出這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