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告別,離開
忒露殊制定了三條規則。
1,神明不得隨意在凡間使用法術,欺騙或殺害凡人。2,高等神明不得強迫精靈或半神,交配必須取得對方同意。3,神明需得恪盡職守。
如有違反,封印其修為,投入凡塵,體會百年人生。並且其他神明不得伸出援助之手,否則同罪。
負責律法的忒彌斯微笑點頭。
的確。比起性格暴虐風流的宙斯,理性智慧代表的雅典娜更加適合那個位置。
很多神明滿臉苦色。
以後強制愛玩不下去了。
赫爾墨斯:“如此規定是否太過嚴苛。”
波塞冬問道:“不強制人和精靈,那麼怪物可以嗎?”
眾所皆知,海王愛好特殊,海中那奇形怪狀的海怪,大都與他有血緣關係。
忒露殊:“只要對方願意,那麼就是你們的私事。”意思就是不可以。
她和雅典娜商量了一番,給了律法女神主神的位置。讓忒彌斯能更好的維持這世界的秩序和法律。
至於宙斯和赫拉的處理方法。
雅典娜藏起了雷霆神杖,封印了宙斯和赫拉的全部神力,將兩人的靈魂放入下界的嬰兒體內。打算讓他們多體會幾次“人生”。
宙斯不是喜歡欺騙女性嗎?
那麼第一次就讓他變為女性,被男性欺騙玩弄拋棄,最後獨自帶娃。
赫拉不是因為嫉妒,喜歡打殺凡人精靈嗎?那這一次,就讓她被迫成為她最討厭的那種人,一輩子遭人誤解。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她們的目的是:讓這對神王夫婦,換位思考,反思之前的錯誤。
半年後,雅典娜向外界宣佈她正式成為神王,開始整頓奧林匹斯,處理各地的事務和糾紛,兢兢業業。
忒露殊看到一切進入正軌,也打算離開奧林匹斯,臨行前遇到了阿波羅。
“你為何要選擇雅典娜?”
他不明白,明明那天譴責的時候,少女也曾譴責雅典娜助紂為虐,不思救母。
“她比較理性,行事不會被情感所擾。由她當神王,於世界萬物都公平。”
忒露殊如此回道。
阿波羅不服:“我才是代表理性的神。”
他的神色隱隱有些激動,說白了也是一位有著野心的主,只是平時掩藏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