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煌華夏 作品

第二十章:通倭案的背後(第3頁)

  魏家就是讓駱庭輝給抓的,如果駱庭輝自己通倭,保護都來不及為啥抓魏家的人。

  若是為了殺人滅口,何必一年多時間遲遲不給魏家定案。

  所以前後矛盾,根本說不通。

  魏伯年解釋道:“當年駱庭輝擔任嚴州通判,想要和我們魏家一起合謀做這生意,當時說好的駱庭輝佔三成,可嘉靖二十五年,駱庭輝升任嚴州知府後,就提出要五成。

  當時我們和汪直做生意,每一筆銀子都有去處,十兩銀子中,四成是本金,六成是利潤,可這六成利潤裡面,有兩成要分給運司衙門,三成給駱庭輝,自家只留下一成,現在駱庭輝要五成,那我們就成了虧本買賣。

  可駱庭輝是知府,我們又不敢不從,就這麼做到嘉靖二十五年七月,老爺實在撐不住了,索性就停了和汪直之間的往來,結果當年年末,汪直缺了佛朗機人的貨很生氣,派了十幾個人潛入浙江,當時襲擊了運司衙門在寧波的一個駐所,殺了五個人。

  運司衙門將案子壓到了駱庭輝腦袋上,駱庭輝就壓到了我們魏家頭上,說是我們魏家勾結的倭寇犯案。

  可是運司衙門和駱庭輝也害怕我們魏家魚死網破,於是拖了整整一年,上下活動,現在風聲過了,運司衙門和駱庭輝就想再敲一筆銀子,然後放過我們魏家。”

  負責記錄的吳朝雲手都哆嗦起來。

  大案啊。

  大案!

  運司衙門、知府衙門都和通倭案有關係,魏家,僅僅只是推出來的明麵人罷了。

  “你們和汪直做了多久的生意?”

  “兩年多不到三年,從嘉靖二十三年五月開始。”

  “賺了大概多少錢?”

  “根本不賺錢”

  “不要談分的錢,就說總數。”

  “大概六十餘萬兩。”

  “那麼多?”

  “差不多吧。”魏伯年垂著頭道:“汪直很有錢,聽說他在日本的勢力極大,有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銀山,他養了很多的日本浪人武士,加上他在廣州、澳門和佛朗機人做生意,和南洋人做生意,所以有錢、有兵、還有大船火炮。”

  “這六十多萬兩都怎麼分的。”

  “運司衙門拿了二十三萬兩,駱庭輝前前後後拿走了三十一萬兩,我們魏家只落了十餘萬兩。”

  陸遠閉上眼睛,手指輕敲桌面。

  “駱庭輝,嘉靖二十四年任嚴州府通判,二十五年便升任嚴州知府,這麼快的速度,你知道原因嗎?”

  “具體不知道,只是風傳,駱庭輝後面還有人。”

  “還有什麼要交代的嗎?”

  “沒了,草民知道的就這些。”

  陸遠於是起身:“讓他畫押,好生看管。”

  說罷便帶著鄧連三離開,走出監牢後,小聲言語。

  “李代桃僵,把人送出淳安。”

  後者驚愕抬頭。

  “不要惹火燒身,懂嗎?”

  寒風一吹,陸遠面露蕭瑟,拍了一下鄧連三的肩頭:“縣衙四面透風,咱們抓了魏伯年的事,最多幾日駱知府就會知道,你想咱倆死,還是他們死?”

  鄧連三打了個冷戰,狠狠吞下一口唾沫。

  “想活命就聽本官的,本官不僅能讓你活,還能讓你,升官發財。”

  陸遠再次拍了兩下鄧連三的肩頭,轉身離開,身背後,後者鄭重抱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