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煌華夏 作品

第八十三章:折服胡宗憲


                 “你們這的知縣胡宗憲呢?”

  “幾位上官是?”

  “這位是咱們南京吏部選封司的文書。”

  “哎喲,原來是吏部的天官到了,快請進,快請進。”

  “胡宗憲呢。”

  “我們縣尊老爺去、去。”

  “快說,去哪了,若是還在餘姚,速速傳來接調令。”

  “調令?”

  “沒錯,南京吏部調令,調餘姚知縣胡宗憲即刻啟程赴南京戶部,任經歷司都事一職。”

  “哎喲,這不是兩岔了嗎,我們縣尊昨日剛去了南京,說是訪友去了。”

  “可曾和知府衙門呈報過。”

  “當然是知府衙門批准的,不然我們縣尊也不敢擅離職守。”

  這事鬧的。

  幾名吏部的官吏彼此看看,最後將調令往公堂大案上一拍,扭頭便走。

  “等胡宗憲回來,把調令給他。”

  “哎喲,實在是對不住、對不住幾位上司,留步吃頓便飯,留步吃頓便飯啊幾位上司.慢走,一路保重。”

  餘姚縣丞辛從武直起腰桿,重新回到公堂拿起大案上的調令,由衷感慨。

  “前幾個月從邸報上看到當初那位淳安知縣陸餘.陸堂官高升戶部右侍郎的時候,我就嘀咕咱們這位縣尊恐怕要走好運了,果不其然,這才多大功夫,就把咱們縣尊調去了南京戶部,嘖嘖,果然是朝中有人好當官啊。”

  主簿蔡硯嗯了一聲,豔羨道:“可不說嗎,誰讓咱們沒這般好機遇。”

  “這話不對,胡縣尊在咱們也幹了兩年,咱們可都是一直很聽話的,也算攢了一份善緣,將來逢年過節,也得多往南京胡縣尊那跑跑,攀不上陸堂官的高枝,但是隻要緊跟著胡縣尊,那不也是一榮俱榮。”

  “辛縣丞這話有理,緊跟縣尊,也就算跟著陸堂官了。”

  ——

  “老爺,府外有個叫胡宗憲的來投拜帖,自稱是浙江餘姚的知縣想要求見。”

  陸林守在綠珠的閨房門口垂頭喊話,屋內片刻後有了窸窣的穿衣聲。

  “知道了,請去偏堂暫等。”

  “是。”

  陸遠穿上衣服,望著床上裸露的些許春光,上前掖好被子:“小心著涼。”

  “謝老爺。”

  “過幾日就把你娶進門,給你個名分。”陸遠低頭親了一口,隨後起身離開。

  自打老爹老孃老兩口一到,就開始喋喋不休的催自己納妾,多生幾個孩子,為已經榮升‘官宦門第’的陸家開枝散葉。

  明代對官員的婚姻法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妻子只能有一個,妾的數量倒是沒有明文限制。

  另外《大明律·卷六·戶律·婚姻法》中規定,其民四十而無子者方聽娶妾,違者笞四十,意思就是除非兩口子四十歲沒生兒子(生女兒不算)的話,可以允許納妾,不然就要鞭笞四十下。

  寫的清清楚楚,其民,指的就是普通百姓,不包括員,‘員不在此限’。

  但這並不代表官員可以無限度納妾,即使是皇室‘王府濫收媵妾有例見名例’,超過了數量也要根據大明律來懲治。

  這條法律成文於洪武年,雖然不清楚婚姻法制定的時候,朱元璋有沒有和馬皇后一起老兩口之間通過氣,但通篇婚姻法中,還是對女性有較高尊重的。

  比如無故休妻、無故離異、妾侍寵替妻等行為都屬於犯罪,男方要重打一百大板,而且這裡沒有單加上民這個字,意思就是官民都會受到這種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