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煌華夏 作品

第一百三十章:最寶貴的政治財富


                 爆竹一聲辭舊歲,桃符萬戶換新春。

  伴隨著清脆的鞭炮聲,嘉靖二十九年的除夕夜如期而至,南京城處處張燈結綵,喜氣洋洋。

  陸遠忙的口乾舌燥。

  今年來自家府上送禮的官員特別多,不僅是南京城的,就連六省的地方官進南京,在拜會完九卿之後,這第一站便是來陸遠這,待的時間都不長,聊個幾句閒天便走,留下一堆年貨禮品。

  有送名人字畫的、有送新鮮物件的,也有各地不同的土特產。

  當然,黃白之物這種俗禮也不少。

  陸直統計了一遍清單,這個年光是收禮,起碼有十幾萬兩。

  那這到底算是逢年過節的禮節心意,還是行賄受賄?

  陸遠分不清楚,也懶得去分清楚這個時代的黑白。

  十幾萬兩銀子是筆鉅款,但對如今的陸遠來說,還真不看在眼裡。

  “全拿出去買地。”

  陸家這些日子已經從南京許多官員手中購置了將近五百頃的田地,陸遠這麼做當然不是向徐階致敬,打算當一個大地主。

  實際上,陸家現在名下連一百畝地估計都沒有。

  地呢?

  分給佃戶了唄。

  陸遠不是聖人,也不可能說散盡家財收地再免費送給無地的佃農,地確實是分了,但簽了一個二十年的租契。

  二十年內這些田地的產出,一半歸陸家,一半歸佃戶,所該繳納的稅賦由租地戶來承擔。

  二十年後土地歸租地戶所有。

  要是這麼看,那陸遠還是聖人。

  以往的佃戶,土地產出七成歸東家,只有三成歸佃戶,佃戶同樣要承擔賦稅,別說幹二十年,就算幹二百年,這地還是東家的。

  所以這個租契還有一份伴生契約。

  租地戶家中必須有丁。

  也就是必須要有男孩。

  想要免費獲得土地,那麼家中的孩子在十六歲之後就必須要進遠東商號務工,務工時長十年起步,彼時的工錢該怎麼發還怎麼發。

  陸家是大善人啊。

  不僅免費給土地,連孩子將來長大的就業崗位都給解決了。

  “這些都是咱們陸家將來開海闢洋的種子。”

  五百頃地就是五萬畝,分給了足足八千戶無地的佃農,換來了第一批二百三十人的種子。

  這些十六歲以上的孩子成了遠東商號的工人,緊接著就以務工的名義南下去了廣州,繼而交由胡宗憲送去澳門。

  維特已經離開南京,他帶著陸遠的意思去澳門,不僅要開不夜城、萬芳園,還要開一個澳門外國語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