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煌華夏 作品
第二百二十二章:嗅覺逐漸敏銳
在提審完沈煉後,海瑞隨即馬不停蹄的提審了吳修德和吳悅父女二人。
“吳修德,你是一個舉人,和本官一樣,因此本官問你的話你要如實說,不能胡編亂造,虛假對證。”
和沈煉不同,吳修德雖然也是被提審的犯人,但並沒有像沈煉一般跪著,而是坐著接受海瑞的訊問,並且面前還看了一杯茶水。
因為沈煉的進士功名早些年就被嘉靖給除掉了,而吳修德如今的舉人功名依舊存在,只要南直隸提學道不革他功名,就算嚴嵩這個內閣首輔也沒有資格褫奪吳修德該有的權利。
“是。”吳修德垂首道:“海御史的問題老夫一定照實對答。”
他有功名不用喊海瑞大人,且只有嫌疑沒有實證也不用自稱罪員。
“伱們吳家裡查到了十幾把弩機,這都是哪裡來的?”
吳修德答話道:“家父曾做過兵部器械司的郎中,後又做過工部侍郎,這些軍械之物都是當年海波不寧的時候,家父藏於家中用來看家護院的,京城中很多門宦府宅中都有。”
“你可知這私藏軍械就是一罪。”
“私藏軍械固然有罪,但這是家父所藏,父有罪為子者不可告舉,否則視犯不孝。”
海瑞對此點頭:“你說的沒錯,父母有罪子不可告。”
子告舉、辱罵父母在大明律中都屬於不孝,是十惡罪中第七。
不孝在大明朝是重罪,要是毆打父母更嚴酷,甭管父母傷勢輕重一律斬首,如果是毆打致死,則凌遲!要是同妻妾合謀害死父母的,不分首犯從犯,全部凌遲!
所以這裡吳修德回答非常合理。
私藏軍械的是我爹,我不能告發他,有罪的人是我爹,但他現在已經死了,你不能把責任追究到我身上來。
“這件事本官不同你計較,本官問你,你說刺殺韓陸兩位部堂的主使是嚴嵩嚴閣老,那塊嚴府腰牌就是憑證,你且說說,你安排府中哪位下人做的這件事?”
吳修德對此啞口無言。
“你女兒會用弩機的事你知道嗎?”
“知道。”
“知道?”海瑞逼問道:“你女兒閨閣中的弩機是哪一年藏匿的,你府中藏匿的弩機又是誰來負責管護,說。”
吳修德再次無法對答,支支吾吾只說了半句就被海瑞打斷。
“你謊話迭出,和你閨女、府中下人的口供都無法對照,可見此案事發之突然你並未有完全準備,本官不喜猜測懷疑之事,但你要想活命還是最好把實話說出來,說出一切你知道的事情或可活命,不然僅憑刺殺朝廷命官這一條,你吳家上下就難逃謀毀社稷之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