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煌華夏 作品
第三百五十一章:會議(完)
隨著北京九卿達成了退讓共識,橫在協商工作之前的最後一道難關便也不復存在。
不過面對像顧可學、李默等人表現出來的對權力的戀戀不捨,陸鳴也給出了一個建議。
“諸位大人,各省藩司衙門有這麼一個官職,叫做左右參政、左右參議,他們雖然不具備對一省公務的決策權,但擁有參政議政的建議權,通政使司同樣有左右參政和左右參議這種崗位,負責替通政使打理中央事務。
既然如此,乾脆完善一個參政、參議體系,比如說設一個內閣參政或者內閣參議的職務,品軼呢就是正二品,這樣各位大人完全可以繼續留下來為我大明朝發光發熱。”
事先嚴正聲明,陸鳴的這個提議和陸遠沒有任何一丁點關係,史書上寫的清清楚楚,明朝確實有參政、參議這個職務,確確實實存在一套半完整的參政、議政的政治系統。
這個政治系統的存在是為了輔助地方藩司主官處理一省行政事務的,和後世的所謂參政院、參議院沒有任何關係,英文管這種機構叫做senate,漢譯過來叫參議院,巧合的和明朝時存在的官職撞了名字。
陸鳴不是穿越者,他的提議是基於明朝確實存在參政、參議這個史實職務才提出來的,是合乎陸鳴本人的思維邏輯且合理的提議,希望任何朋友不要斷章取義只截取前面那一段話的文字就去舉報和誣陷本書是媚西路線。
面對陸鳴的這個建議,徐階等人自然是贊成的,這妥善的安排了遷都之後北京九卿的編制矛盾。
在大明朝,參政和參議沒有決策權和定策權,更不具備立法權,完全就是一種政治加銜,所享受的政治權力僅僅是輔助作用。
搞個內閣參政或者參議的職務,保留品級的同時,也算是讓這群九卿繼續在崗位上為國家發光發熱吧。
各項矛盾在協商中達成了共識之後,張四維便作為南京方面代表和歐陽必進這位如今的大明內閣首揆確定了最後的細節,因為這種事沒法用正式公文的形式留檔,因此雙方並沒有籤屬什麼協議,只是以內閣的名義定下了三條行政改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