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煌華夏 作品

第三百八十五章:《戊午南京條約》(第3頁)

    “經大明國太師、首揆陸遠閣下與葡萄牙王國攝政王、樞機主教恩裡克閣下友好磋商,就處置滿剌加(葡稱馬六甲)及其周邊諸島處置事宜達成共識如下。

    一:滿剌加(葡稱馬六甲)及其周邊諸島乃大明國自古以來之藩屬國,葡國放棄在該地區所行使的行政權、司法權、稅收權和駐軍權,一併交還大明國。

    二:保留葡國在滿剌加(葡稱馬六甲)的通商權及其民眾的居住權,大明國予以尊重並給予適應保護。

    三:”

    條約的內容有十幾條,非常詳細的明確了各種權力的歸屬和責任、義務細分,總體來說和之前陸遠同那個葡萄牙貴族尤塞爾之間達成的意向沒有太大出入。

    “條約的內容沒有什麼要改的,不過有一點。”

    陸遠開口道:“條約中的大明國改一下,叫中國。”

    “啊?”

    “這不是明葡友好條約,是中葡。”陸遠強調道:“滿剌加不是大明自古以來的藩屬國,是中國自古以來的藩屬國,二百年前沒有大明、五百年前更沒有大明,難道那個時候滿剌加就不是我國的藩屬國了嗎?

    刻意強調大明,那就沒有自古以來一說了。

    這是外交照會行文,措辭一定要嚴謹。

    還有,我們的國家是一個擁有四千多年曆史的古國,使用中國這個宣稱也有兩千多年曆史,在這兩千多年中,朝代更迭無數,無論是從秦漢還是到如今的大明,所謂的改朝換代本質上只不過是換了一個行使國家行政權的政權組織罷了,中國還是中國,也只能是中國。”

    陸遠開始有意識的刻意淡化大明的存在感,而突出中國這個國號具有更加神聖法理性的意識概念。

    張四維倒是不多關心,作為陸遠的秘書,他只管聽令便好。

    當即點頭帶著這份條約趕往外交司,重擬了一份後拿來給陸遠審閱。

    逐字逐句的確定再無偏差後,陸遠便命令外交司正式擬定兩份同時具有中葡文字的條約,隨後派人將安德烈請來,雙方簽字蓋印。

    大明隆慶元年,西曆1558年,《中葡友好條約》在南京簽訂,又稱《戊午南京條約》。

    而這一年,也被視為大明正式開啟大航海殖民時代的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