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8章 右手(第2頁)

  這樣做是違反治安法的,但是出於人情,這事是真的不好處理,警察站在一邊守著。

  唐曼和揚和去唐山辦公室。

  “唐局。”

  “唐曼,你可真行。”

  “家屬把我們人都給打了,真是控制不了,要五十萬的賠償。”

  “我剛才衝動了,我道歉,這事確實是難處理。”

  “我再和家屬談一下,能接觸多少賠償?”唐曼問。

  “五萬以內。”

  “不太好談,要不你讓你的助理去談,田林林很厲害的。”

  “你談不了的事情,別人都談不了。”

  唐曼讓揚和下去,叫五個家屬到會議室。

  揚和下去了,唐曼和唐山去了會議室。

  一會兒家屬進來了。

  “我們再談談。”唐曼說。

  “少五十萬,就不用再談了。”家屬看來就是抱定要五十萬了。

  “如果這樣,就沒辦法談了,我說說道理,你們打傷了我們的人,已經報警了,我們沒有追責,因為你們也是在悲痛之中,但是這樣,我們是要追責的,還有,你們這樣做,是違法的,這是政府機關,三到七年的刑期,你們可以查一下,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走法律途徑,或者我們協調解決。”

  家屬也冷靜下來了。

  “我們沒有那樣做,覺得我們還可以談,如果真的談不了了,一個傷害罪,一個聚眾擾亂治安罪,你們考慮一下。”唐曼說。

  有家屬拿手機查了,唐曼所說的,都是事實。

  “我們商量一下。”

  唐曼,唐山和揚和出去了。

  十多分鐘,家屬說商量完了,再進去談。

  “免除一切的費用,十萬塊錢。”

  “免除費用可以,十萬塊錢太多了,最多就三萬。”唐曼說。

  “你們太欺負人了。”

  “說實話,出現這樣的事情,我們也是有規定的。”

  “三萬肯定不行,最少八萬。”

  “這事你們再考慮一下,給你們一個小時的時間。”唐曼他們出來。

  到唐山那兒喝茶。

  “小曼,你在場子怎麼不這樣處理呢?”

  “北城被打傷了,最多就是罰款,拘留,他們把屍體抬到這兒,那就是犯罪了,真的會判刑,三到七年,如果我們追責,就會是這樣的結果,沒有這個重量,我是沒辦法談,談不好,家屬一激靈,再把我打殘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