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吃 作品

第六章 書店


                 當天亮後,周青峰才知道艾莉絲住的地方有多破。

  閣樓根本沒有采光,必須打開木製的天窗才能通風透氣。站在窗前倒是視野開闊,可天窗外就是公寓的煙囪,每到做飯時便煙霧噴湧。

  公寓內住的都是窮人,拖家帶口的,彼此關係一點也不融洽。

  光是為用水,上廁所,用廚房這些瑣事,鄰居們就有無窮無盡的爭吵,彷彿隨時要爆發戰爭。

  想躺平的周青峰住的一點也不舒服,不得不離開公寓,上街尋找‘衣食住行’等全套的生活服務。

  當他從麵包店買了早餐出來,正好撞見城裡的治安官沿街張貼新的通緝令。

  通緝的正是他本人,罪名是襲擊治安人員並造成重傷,賞金提到了跟‘夜梟’同一水平,十金鎊。

  通緝令上沒有頭像,但寫了一行小字‘此人能使用邪惡的魔法,極端危險,很可能是近期抵達激流城的外來人員。

  市民絕對不能與之有任何接觸,否則將追究與之同等罪行。有線索者可前往城市執法處通報,重賞。’

  街上的行人大多是文盲,看不懂通緝令的內容。但‘十金鎊’的數字被加粗加黑,格外顯眼,吸引好事者圍觀。

  “老爺們又通緝誰?”

  “巫師,據說是個尚未登記的流浪巫師。”

  “‘夜梟’的同夥,昨天託比兄弟被他伏擊。”

  “確實是一場精心策劃的伏擊,很多目擊者聲稱現場聽到劇烈而密集的連環爆炸。託比兄弟受到嚴重的燒傷,差點死了。”

  只半天時間,關於‘巫師’的議論比通緝令本身還高。周青峰從街頭人群穿過,聽到不少人在詢問哪裡可以找到巫師,學習魔法。

  通緝令前往往會站在一名揮舞手臂負責講解的治安官,以咆哮的語氣向街頭居民宣講城市執法處維護法律尊嚴的決心。

  “在牧師的治療下,託比兄弟在今天早上甦醒,我們已經掌握邪惡巫師的準確信息。不管他躲在哪裡,都不能逃脫絞刑架的制裁。”

  雖然治安官的話大概率是在嚇唬人,卻成功的讓周青峰憂心忡忡。不比蒙面變裝的艾莉絲,他可是被託比兄弟看得清清楚楚。

  黑髮、少年、外鄉人、東方面孔,只要託比兄弟說出這四個標籤就能成功鎖定周青峰的身份。他在大街上逛半天,就沒看到和自己一樣的人。

  “這事還是得跟艾莉絲商量一下,否則身份真的曝光,我的日子就很難過了。”周青峰原本想採購些替換衣裳,此刻只能暫時打消念頭,先回公寓再說。

  可好巧不巧,街道上忽而響起尖利哨音,一夥治安官乘坐馬車出現,嚇的路上行人紛紛躲避。

  周青峰不確定是不是衝自己來的,急忙進了路邊一家店鋪,避一避。

  雖說新的一天,臨時技能又可以再次使用。但再次召喚‘藍火加特林’肯定派不上用場,因為巡街的治安官們除了手持棍棒刀弩,還特意裝備了臂盾。

  哪怕是最輕薄的盾牌也能讓煙花失效。治安官們顯然不是沒腦子。

  周青峰站在躲避的店鋪窗口朝外看,店內倒是響起個溫和的聲音安慰道:“別害怕,那些治安官應該是去抓捕流民的。不如趁這個時間看看我店裡的書籍,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