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吃 作品

第十八章 火種(第3頁)

  “我叫埃德蒙。”老鼠洞後那位回答道,“因為褻瀆罪,已經在這被關十多年了。你的聲音聽起來不大,因為什麼罪被關進死囚待的地牢?”

  “呃......執法處認定我是個巫師。其實我才十幾歲,壓根不是巫師。”

  “孩子,如果你真是巫師,教會第一個不會放過你。他們不允許任何非教會人員掌握超凡的力量。”

  “謝謝提醒,我開始害怕了。”

  “你幹了什麼傷天害理的事嗎?”

  “沒,我只是幫朋友擺脫追捕。而我朋友喜歡跑到城裡權貴的家中進行財富再分配。那些有錢有勢的人不抓住我朋友就不肯罷休。”

  “財富再分配,哈哈哈,孩子,我喜歡你這份被關進地牢依舊能保持淡定的幽默。”

  “你的褻瀆罪又是怎麼回事?”

  “我也是從事財富再分配行業,不過不是去活人那裡,而是找那些死人。”

  “啊......盜墓?”

  “不是一般的墓,是貴族墓,還有公理教會歷代聖徒和主教的墓。畢竟挖窮人的墓可不賺錢。”

  周青峰瞬間覺著自己隔壁關的鄰居是位氣質大佬。聽聽人家辦的事,挖聖徒和主教的墓,那叫一個大氣。

  “教會怎麼沒把你吊死,居然關你十幾年?”

  “因為我藏了公理教會好幾件寶物,都是些不追回就沒法交代的東西。他們自然不會弄死我了。”

  “他們不對你用刑?”

  “用啊,各種法子都用了,我不說而已。”

  聽聲音,隔壁的盜墓賊居然還很樂呵,實在讓周青峰佩服。他被抓後最擔心的事就是受刑,知道自己絕對挺不過,屆時躺平就成自虐般的笑話。

  “教會的牧師為了撬開我的嘴,除了用刑還想了無數的辦法。

  比如安排個獄友,體貼我,關懷我,照顧我,在每次受刑後幫我清理傷口,減輕痛苦。

  就當我快被感動時,相處三年的獄友忽然對我暴揍大罵,質問我為什麼還不鬆口?害他也被活生生關了三年,受了三年的苦,連家人孩子都沒保住。

  後來教會又用金錢美色誘惑我,派了不少年輕漂亮的姑娘來。

  當我對其中一個姑娘感到滿意,他們就把那可憐姑娘綁在我面前,用火燒,用刀割,用鞭抽,想盡辦法的折磨她,讓她慘叫,以此拷問我的內心。

  只可惜,我啥也沒說。”

  周青峰沉默了,這公理教會似乎不是什麼好鳥。

  “孩子,你是來誘騙我的獄友,還是要當我面被用刑的倒黴蛋?或是教會的人又想出什麼新招,想從我嘴裡套話?”

  周青峰更沉默了,不知該說啥。

  安靜好一會,隔壁的盜墓賊忽然開口道:“孩子,你想不想越獄?我可以帶你離開這鬼地方。”

  啥?

  越獄!

  周青峰正擔心接下來七天被用刑要怎麼辦,聽到越獄這個詞,他倒是一激靈——我做了大量心理建設,好不容易說服自己進監獄來躺平的。

  你居然跟我說越獄?

  開什麼玩笑!

  “我不越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