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狄公出手,皇帝也得繞著走(第2頁)
早解決了呢,也就可以早一點幹別的正經事了,這不是很好嗎?
可惜,李治顯然就是那種不想讓別人給他添麻煩的。
狄仁傑的這個選擇,只會讓他怒氣更勝,根本不可能饒恕兩位將軍。
“他們兩人竟敢毀壞昭陵的樹木,這就是大逆不道,論罪當斬!朕的意見,有什麼問題嗎?”
“狄少卿,你熟知律法,朕對你的能力相當信服,可法外不外乎人情,朕就是要讓這兩個人死,你可知曉?”
李治也不跟他廢話,直接的拋出了自己的處斷結果,總之是你狄仁傑同意也得同意,你不同意,也得同意。
朕是皇帝,難道還連一位將軍都處決不了嗎?
看見李治這樣氣憤,一直在旁默不作聲的武媚娘,也湊上前來。
“狄卿,忠孝仁義一向是本朝立國之本,他們這樣做,就是陷聖人於不義,聖人至孝寬厚,滿朝文武誰人不知?”
“這兩個人,必須死!”
你看,這就是現在的天后,這就是在面對狄仁傑的武媚娘,這要是換個人,天后現在早就跳起來了!
可現在,她不但沒有跳,她甚至還特別的和藹可親,她只是在把自己的意見傳達出去而已。
太好笑了!
天皇你可真是個孝順的人啊!
孝順的都過了頭了,所以,你就把自己親爹的小妾給孝順到自己的懷裡了是吧。
主打一個肥水不流外人田。
天皇天后都各自表達了看法,天皇呢是從罪名的方向出發,什麼毀壞墓園的樹木,那是普通的樹嗎?
昭陵裡的柏樹是個什麼含義,他權善才不清楚嗎?
他這是故意的,他就是大逆不道!
而武媚娘呢,就要精明的多了,她是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雖然也並沒有什麼情吧。
她從孝道出發,一下子就把這個道德制高點給佔住了,你們誰也駁不倒她!
當然了,這只是她自認為的。
實際的情況是什麼呢?
真實的唐律對於這種犯罪行為,又是如此規定的呢?
什麼?
砍樹也算犯罪?
而且,卷帙浩繁的唐律當中對於這種犯罪行為的處置,竟然還有明文規定?
這可能嗎?
唐律有那麼詳細嗎?
還別說,還真有。
但是,這種有,也並不是處於大唐律法有多麼的先進,誠然,唐律在同時代的世界法律界都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理念絕對超前。
不過呢,這畢竟是一部中古時代的法律,它立法的初衷和理念跟現代法律都是截然不同的!
而砍伐陵墓的樹木花草之所以可以成為一條罪名,那都是因為古代人重視喪葬文化,對逝去的親人看的很重,也絕對不允許有人破壞他們的陵墓。
這和現代的法律理念還是不同的。
李賢一聽的這件事與法律有關,立刻就跳起來了!
好傢伙,這不是正中下懷嗎?
這個事,我最懂了!
狄公,等我!
我來助你一臂之力!
就在大理寺丞的引導之下,李賢帶著裴炎一同闖入了大理寺!
卻在他們還沒有進入正堂之前,就從殿內傳出了狄少卿義正言辭的聲音:“啟稟聖人,臣乃司憲之臣,必然要按照大唐律法秉公辦案,按唐律規定:諸盜園陵內草木者,徒二年半。若盜他人墓塋內樹者,杖一百。”
“又有一條,五品以上,一官當徒兩年,所以,微臣以為,兩位將軍絕對罪不至死!”
“聖人,這是唐律的規定,並不是微臣擅自妄斷!”
狄仁傑據理力爭,擺開架勢,大有寸土不讓的意思,而一向與天皇保持密切合作關係的天后武媚娘,這一次也是難得的沒有立刻就跳出來。
一方面呢,當然是天后信任李治的能力,就知道,她還是可以和狄仁傑較量幾個來回的。
而另一方面呢,當然就是出於私心了!
狄卿真是美如畫啊!
武媚娘並不諱言,武媚娘這一次拉著李治來到大理寺,就是為了以權謀私的。
她就是為了來欣賞美男子大才子狄仁傑的工作狀態的。
雖然現在,狄仁傑是把李治給得罪了,但這完全沒有什麼問題,如果李治真的要降罪狄仁傑,武媚娘立刻就會跳出來,把他維護住。
這就是天后此時此刻的立場!
“就只是盜伐墓園林木這麼簡單嗎?”
“狄仁傑,朕問你,昭陵是普通的墓園嗎?”
“那是先帝安寢所在,他們兩人既然拿著大唐的俸祿,為我大唐的將領,怎可驚擾先帝陵寢?”
“你怎麼可以給他們定罪如此輕微?”
“他們這明明是大逆,是十惡之一!”
“你要是想論證他們到底能不能活命,也該從這裡開始!”
天皇李治果然是不負眾望,一出手,就是有理有據,確實是一位有墨水的皇帝。
這第一輪的論辯,完全是從法律形態上展開的。
李治的意圖很明確了,也就是說,他就是認為,兩位將軍盜伐昭陵樹木的行為,就是對李世民不敬,就是意圖犯上!
這種人,沒有存活的必要!
而狄仁傑在論述的就是更為高端的話題了。
按,唐律中確實有針對盜伐陵墓中樹木花草的處罰的詳細規定,而且,這個規定,還非常的細緻,情況區分的很細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