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愛吃肉 作品

第442章 除掉白棣棠?(第2頁)

僅僅只是踢出局?

這樣的懲罰會不會太輕了?

呵呵,果然【出千砍手】的規矩,是針對弱者而言的。

任何一個行業的上位者都是可以無視規矩,即便犯了錯,也可以用錢來抵債。

於平安看向花花:“你想利用這份合同,踢白棣棠出局?”

“這是最好的辦法。”

花花嘆氣道:“他畢竟是我哥,我做不出傷害他人身安全的事情,爸爸放任我們去爭去搶,但也不能做的太過分。”

“而且,一定要有一個合理的理由。”

“既能趕走他,又不能對他造成太大的影響。這是目前我能想到最好的辦法了。”

正如金二這一局,他只是一個紈絝公子而已,想逼他籤合同有非常多的方式,比如簡單粗暴的把他綁起來,強行逼他簽字蓋章。

或者用委婉的方式,給他下藥,趁他迷糊時簽字。

但這兩種方式都太【下作】了,金老闆一定會大怒,為了不點燃金老闆的怒火,局一定要做的【合理】且不太過分。

白棣棠這一局,也是如此。

合理但不過分。

於平安思考了一下,好像的確沒有更好的辦法了。

他問:“具體怎麼操作?”

“很簡單。”田總接過白牡丹的話,開口道:“鵬哥是白棣棠的人,他在場子內和荷官出千撈錢。”

“給場子造成損失後,由平安爺出面,揪出鵬哥和荷官。”

“再由鵬哥和荷官,供出白棣棠。”

栽贓嫁禍!

非常簡單的一局,幾乎毫無邏輯。

在兩個證人的證實下,被栽贓的人幾乎百口莫辯,換成普通人這一局沒問題,但對方可是白棣棠,不是別人!

於平安皺眉道:“這是不是太簡單了?”

“老千跟荷官打配合能贏多少錢?一天一百萬?對於普通人來說,一百萬是天文數字,但對於白棣棠來說,一百萬他隨便投資個生意就能賺到,難道他會為了撿個芝麻而丟了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