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日記本(第2頁)
徐饒眉頭一緊,急忙詢問:“日記本你帶了嗎?”
“帶,帶了。”劉鳳豔從口袋中翻出一個泛黃,破舊的筆記本,正如劉鳳豔陳述的,上面記錄的是王年的一些犯罪記錄,從1995年-1998年去世,他快速地翻閱,並找到1997年重點那一篇。
時間:1997年6月15日。
以下是王年的日記。
今天,一個老闆說要給我一個大活,叫我去西郊殺三個人!嘿嘿,他真瞧得起我,我王年雖然不是好東西,但老子這輩子就沒殺過人,不過老闆開的價碼挺高的,50萬。媽的,老子打一輩子工都沒見過5萬塊錢,殺三個人就能拿50萬。
我心動了。
50萬能買多少酒喝?有了50萬老子再也不用打工了。
但是殺.人這活兒我從來沒幹過,我就打瞎過別人的眼睛,切掉過一個男人的鳥,打斷過幾個人的腿,但殺.人我從來沒做過,不知道是什麼感覺,應該挺刺激。
這一篇日記結束,徐堯立刻翻開下一篇。
時間:1997年6月20日。
成了!!!
草!真他媽爽!還以為得多難,人在臨死前的表情真有趣,還以為會惡鬥一番,結果,那男的看我殺了他媳婦,人直接傻了,哈哈哈哈哈哈,這傻逼!等他回過神來,我的刀子已經捅進他的胸口裡了。
殺.人比打架容易多了。
打人對方會還手,但是殺.人,他們根本不還手,就等著被殺,真可悲。
草!這老闆也是個王八蛋,說好了50萬現金,可能是看我辦的太痛快了,覺得50萬給多了,只給了我30萬。
媽的!我氣得指著他的鼻子臭罵,結果那老闆還叫人揍我。
媽了個草逼的,他們人多勢眾,我打不過,但我王年也不是吃素的,欺負我是吧?我去報警!!!一聽說我要去報警,那老闆又害怕了,趕緊給我價值20萬的金子。
金子也行吧,金子能換錢,也不怕被老鼠啃,我先把金子藏起來,免得被家裡的婆娘發現,一天天就他媽知道找我要錢!說什麼學校交學費,馬勒戈壁的,她生的孩子,當然是她養,找我要什麼錢?
對了,那老闆叫高德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