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刀客 作品
第1071章 談判桌爭鋒
此時我已經喝的有些暈乎,但是思路還是清晰的,喝了溫水後,我緩緩開口。
“按說,方正的那座煤礦,是我們一手一腳打出來的。
從明面上看,我們手續都是齊全的。
我其實,可以不用再給誰什麼錢。
但是,既然強哥確實暗地裡有給馬國山注資。
那我們也不能讓強哥血本無歸。
馬國山死了,他不可能退還強哥的投資了。
我現在接了馬國山的買賣,適當的補償一下強哥,那也是應該。
這樣吧.......150萬。
這事就翻篇了,好吧?”
康延飛打聽到的消息是,馬進強投資了300萬給馬國山,叫他拿去開礦。
這份檯面下的協議,馬國山和馬進強人手一份。
馬國山的那份已經找不到,馬進強手裡還有一份原件。
但早年間,煤礦還是有點盈利的,股東們已經分過兩次紅了。
也就是說馬進強的投資,已經回籠了一些。
所以給個150萬給他,算不錯了。
講個不好聽的,我一分錢不給也行。
因為方正縣那座煤礦,現在是我們集團所有,手續合法,證件齊全。
我們有馬國山的股權轉讓合同。
馬進強跟馬國山之間,是他們私人簽訂的,檯面下的投資協議。
也就是說,在法律意義上,馬進強跟礦山是沒有任何關係的。
礦山的股東是馬國山,不是馬進強。
馬進強就算想去打官司,人家法院都不受理,因為不成立。
馬進強要告的話,只能告馬國山。
正是因為這樣的背景,馬進強才會採取暴力手段,因為正規手段走不通。
像這樣的投資協議,風險是很大的,倒不是說,這個馬進強啥也不懂。
在民間,在江湖上,這種合作很常見。
就好比,我跟林老三他們之間的協議一樣。
彼此之間,就是靠個兄弟間的信任,很多時候,連協議都沒有。
這樣做,當然是最大化的保障馬國山的利益了。
馬進強這種人,能參與到這樣的項目中,自認為是燒高香了,是人家馬國山帶著他發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