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粘火燒 作品
第345章 亂槍活捉
講到了這,靳東來無不痛心的說:
“王悅的家人還是相信法律能還給王悅一個公道,可是如果精神病砍人不犯法,這事很難服眾!”
劉春林卻神色如常的講了另外的話:
“依法辦案這沒有錯,但是也要考慮一個地方的風土人情,要講大局,據我所知,這個蔣家這個家族在這片土地上百年興衰,老百姓中,是他們的親屬家人特別多,如果我們這件事處置不當,當然會出問題,萬一引發群體事件就不好收場了,我們儘量抓捕蔣英傑。
我提一個小小的要求,就是希望我們是抓捕而不是擊斃,儘管犯罪份子蔣英傑已經構成了可以擊斃的條件,但是我不建議直接就擊斃,不然影響不好,抓回來做精神鑑定,如果是精神病再做處理嘛。”
.......
蘇武可以理解身為政法委書記的劉春林想的第一件事就是維穩。
但是,如果一切就為了維穩,那把法律的威嚴放在哪裡。
特別是對王悅的家屬,是不是太過分了,根據調查來看。
被害人王悅年齡不過29歲,她和丈夫94年結婚。結婚產下一子後,夫妻二人便前往南方大城市打工,經過幾年的辛苦打拼家裡日子才算好過一點。
因為打工,家裡生活有了明顯的改善,再加上孩子一直都是留守兒童,需要爺爺奶奶照顧,加上年僅5歲的孩子可能需要照顧。
雙方年邁的父母也都大了,需要有人在身邊照顧,於是,經過商議後決定,直接回老家工作。
此時,距離被害人王悅被當街砍死剛剛才過去半年。
這不由得讓蘇武感覺置身於一片魔幻現實,他不能同意劉春林的這個看法,難道精神病是他們犯罪行為的擋箭牌嗎?
更重要的是,如果這件事真的按劉春林說的,抓一個放一個,那怎麼對得起受害人。
不過,劉春林又是市委常委,自己只是掛職的副廳長,在這裡的影響方面遠不如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