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粘火燒 作品
第20章 書記單獨接見
簽約成功後,第二天早上,蘇武就馬不停蹄的往錦溪趕了。
其實,他早就已經知道,自己救得是李子濤副書記的女兒。
但是對他而言,裝作不知道更好一點。
救了李書記女兒這事,是市局劉學軍主任告訴他的。
蘇武並沒有太放在心上。
不管是不是書記的女兒,他都要出手。
所以,他在寧陽的時候就安心弄簽約的事。
這本《明朝那些事兒》第一冊,初步定了下來,首印五千冊,按照單本定價二十元的話!
蘇武會有兩萬元的收入。
當然,這還只是第一步。
蘇武的《明朝那些事兒》全套可以寫五冊,那就是一百元,一冊自己能賺十元錢左右,如果至少可以銷五十萬冊,那就是五百萬!
哪怕後續十年每年只印刷幾萬冊,那自己每年也有幾十萬的收入!
幾十萬冊就是幾百萬!
emmwww.
.....這還不算改編或者是其他版權。
乖乖!
這版稅收入也夠嚇人的了。
當然,這些是不考慮扣稅的情況!
蘇武相信,《明朝那些事兒》一定可以引起一波閱讀狂潮!
畢竟,人家原作者寫的就是好嘛。
更何況自己還上了“關係!”
也就是說,重生回來的第一件事——錢,自己將來肯定不缺的。
從省城剛一下火車,林耀華就給自己打了電話,要求他一下車必須立刻馬上到局裡彙報。
到了局裡,林耀華也沒繞圈子,指名道姓說是市委的李副書記要見他。
要他去市委大樓報到。
到這,林耀華也沒提是誰要見他。
反正叫我去我就去嘛!
.......
至於原因嗎。
那還用說嗎?
只是蘇武沒想到的是,那天的行動改變了李副書記的女兒的命運,也改變了蘇武自己的人生之路。
走進市委大樓的時候,蘇武自身好像再一次走入了領導的心中,獲得了對方的青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