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打臉區長(第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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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完了視頻,蘇武不卑不亢,用最平和的語氣說:

 “各位領導,你們也都看到了現場的情況,當時情況是非常嚴重的,我們當時面對的是不明身份的持槍暴力犯罪嫌疑人。

 嫌疑犯江東、郭春曉搶先對我們進行開槍射擊,我們是自衛還擊。

 而且在開槍之前,我們對他們實行了警告,在整個執法過程中,我們嚴格遵守了《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

 頓了頓,蘇武又補充道;

 “同時,根據該條例的第9條之規定,在面對現行暴力犯罪分子時,經警告無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蘇武這兩句話挺硬的,巴旦的腦子一時間想不出來什麼詞對付蘇武?

 政法委書記徐大鼎腆著比胸脯高出五公分的肚子問:

 “小蘇啊,這個情況確實是很緊急,我們沒有想到這樣的情況,但是,當時一定要開槍嗎?”

 政法委書記徐大鼎是個真實學歷只有中專文憑的傢伙,不知道怎麼當的政法委書記。

 聽到他這麼問,蘇武心裡想你懂個錘子,;

 但還是耐心強調道:

 “徐書記,當時的情況是萬分危急,值得一提的是,我剛才說的《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中還規定,在緊急情況下,來不及警告、或者如果警告,有可能造成更嚴重危害後果的,可以不加警告,直接使用武器。

 也就是說,我們當時明明可以直接開槍向他們射擊,秉持人命關天的原則,我們進行了警告,最終開槍,也是不得已而為之!

 各位領導,你們在視頻中可以看到,當時,他們使用的是一把沙噴,一把五連發獵槍還有一支仿六四式手槍,已經對我派出所和重案大隊的參戰警員構成了嚴重威脅。

 我們派出所二樓的門已經被獵槍打碎了。

 各位領導,

 如果這樣的沙噴打在人身上,

 在場的每一名參戰人員,都有可能當場送命。

 巴區長,徐書記,在當時這種情況下,我們是不得已採取斷然措施,及時制止他們的暴力犯罪行為,

 他們持槍衝擊公安機關,性質極為惡劣,並企圖暴力搶奪重要犯罪嫌疑人,還開槍拒捕,是嚴重的現行暴力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