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粘火燒 作品
第193章 求饒已經晚了(第3頁)
經查,撰寫、散佈舉報信70餘封,在網站上匿名舉報,向寧陽市紀委、市公安局紀委等相關單位郵寄、打電話反映寧陽市公安局局長助理、黨委委員、反恐怖與特警支隊支隊長蘇武受賄、貪汙、和用人不當等問題為不實問題。
為消除負面影響,2006年6月20日,經寧陽市紀委研究決定,決定以書面方式為蘇武受到的不實舉報澄清並進行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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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週後,寧陽市紀委、市公安局紀委通過‘’群眾舉報‘’,調查發現,原反恐怖與特警支隊政委張玉偉涉嫌在特警支隊基地外線建設中存在受賄問題。
當天,紀委工作人員在特警支隊訓練基地帶走了張玉偉。
同時被帶走調查的還有機動第三大隊大隊長駱文華。
不久,發出通報,調查稱,在特警支隊基地外線建設中,張玉偉存在受賄,金麥浪建設工程公司董事長種某為感謝張玉偉的支持,多次提出要感謝張玉偉。
在張玉偉的授意下,其妻弟方德以做生意、資助張玉偉子女去澳洲悉尼大學留學為由!
先後兩次收受種某的好處費,種某從公司賬上分別提取200萬元人民幣及20萬澳幣交給方某,摺合人民幣近290萬元,決定給予張玉偉開除xx、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法所得。
機動第三大隊大隊長駱文華安排親友不實際開展業務,通過轉包工程獲利,同時,在特警訓練中心時收取了種某好處費20萬元,決定給予駱文華開除xx、開除公職處分。
經調查核實,發現張玉偉、駱文華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並涉嫌職務犯罪,已將兩人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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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蘇武取得階段性勝利的時候,自己的老領導,省警校黨委書記林耀華給他打來電話,要給他推薦個人。
蘇武問是誰,林耀華只是在電話那頭道:
“蘇武啊,這人你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