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生活低頭 作品
第281章 沒事(第2頁)
那可是2萬美金!不是華幣!
匯率直接乘以十,整整二十萬!
法律有明文規定,因個人原因導致火災,造成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按情節輕重,判三年到二十年不等。
陸進揚何嘗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寧雪琴是溫寧的親媽,是他的岳母,如果因為這件事被判刑,他不敢想象溫寧會多傷心。
而且大學畢業分配工作也會看個人檔案,雖然溫寧現在做生意,可萬一大學畢業後想進單位呢?
所以這事兒陸進揚必須要替寧雪琴擔下來。
季明舒看他的表情,就知道自己說中了,心中又氣又恨。
她想不通,他就那麼在乎溫寧的感受?
在乎到連溫寧身邊的人也要一併護著?
季明舒咬了咬牙,眼中閃過一絲陰霾。
“好,進揚,你要自己承擔也行,現在只有兩個方法,要麼想辦法把設備修好,要麼重新採購一臺設備。而且得儘快解決,要不然項目後期實驗,沒有設備,你如何跟領導交代?”
陸進揚心裡已經在想解決辦法了。
聞言波瀾不驚道:“我有分寸。”
正好領導叫他進去開會,他往辦公室走,走到一半回頭冷冷地盯著季明舒,語帶警告:“今晚的事,把你嘴巴閉緊。”
陸進揚去跟領導商談了,起火原因瞞不了,損失也瞞不了,但他一個人擔了下來,表示可以賠償單位所有損失,先找人維修實驗設備,如果修不好,全額賠償,重新從國外採購一臺。
條件就是這件事私了,對外不公開,寧雪琴繼續在單位上班。
領導權衡之下,答應了他的條件。
因為這件事如果追究寧雪琴的責任,寧雪琴肯定是無力賠償損失,那就只有判刑一條路,單位還得自行解決設備的問題。
而現在陸進揚的提議,對單位來說損失是最小的。
不過領導也擔心:“陸進揚同志,這個設備下個月底就要投入使用,在這個時間之前,你必須把問題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