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簽下天價代言合同,衝擊以黴黴為首的豪華防守陣容!(第2頁)
要知道阿迪達斯開出的合同金額是6年9000萬米刀,所以百分之二十的獎金,就相當於是一千八百萬米刀了。
這樣看來,陳昊如果真的達成了這些條件,那就能夠拿到一億零八百萬米刀的總金額了。
這個總金額真的不低了,已經可以說是傲視整個聯盟的存在了。
當然了,這是不包括那些已經簽訂了終身合同的球員。
所以佩林卡認為阿迪達斯比較有誠意,可以考慮和他們合作。
但是陳昊卻依舊覺得他們低估了自己的潛力,所以最後他還想看看安德瑪這間剛剛冒頭的體育運動品牌公司能夠有什麼樣的魄力。
其實陳昊知道這家公司,是因為庫裡,而且那已經是在13年以後的事情了。
所以在這之前,安德瑪只能在米國這些體育品牌巨頭的夾縫當中求生存,市場佔有量其實是很小的。
但是他們敢在這個時候,給陳昊開出6年一個小目標的天價合同金額,就說明他們的老闆是很有魄力和眼光的,所以陳昊想要看看他們到底還能夠做到什麼程度。
對於陳昊的要求,佩林卡只能選擇答應。
實際上,在佩林卡看來,安德瑪這間公司實在是太小了,就算他們給的合同金額足夠的大,但是他們後續的宣傳呢?
這些都是相當重要的,如果宣傳不到位,那陳昊的知名度甚至還會因此而大打折扣,這是得不償失的做法。
所以,佩林卡覺得還是要選擇阿迪達斯這樣的國際化大品牌,他們有著充足的營銷宣傳經驗,根本不用擔心陳昊的知名度會因此而下降。
陳昊需要做的就只是將籃球打好,將球迷征服就足夠了。
但是佩林卡終究只是陳昊的經紀人,他只能給陳昊提供建議,並不能替陳昊做出決定。
而且陳昊是一個極其有主見的球員,他的想法有時候十分的刁鑽,眼光更是相當的獨特,這讓佩林卡都感到十分的無奈。
他甚至感覺,就算陳昊不請他做經紀人,他自己去和這些公司進行合同談判,也是完全可以爭取到一份令他滿意的合同的。
這傢伙的腦子實在是太清醒了,他甚至對於各個球鞋廠商的運動品牌和營銷策略都如數家珍,讓談判的經理都感到無比的震驚。
所以,現在既然陳昊想要再看看安德瑪的誠意,那就只能聽從他的安排了。
當佩林卡將阿迪達斯的附加條款告訴了安德瑪公司的老闆之後,他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