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公子 作品

第1018章 這也太可怕了(第2頁)

 

不過,他也只能耐著性子解釋道:“沒辦法啊老太太。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如果對方只是盜竊了您兩百塊,我們確實沒辦法立案,只能先給您登記備案,如果以後她因為其他事情達到了立案標準,我們可以試著幫您追回損失。”

 

蕭老太太急忙說:“那我記錯了!她偷我的可不是兩百塊錢,是兩千!”

 

警員尷尬的說:“她偷了您多少錢,具體是要看案件偵破的,就算您現在說是兩千。我們立案了、人也抓到了,最後發現是您在撒謊,對方根本就達不到立案標準,那您是要為您的謊言負法律責任的。”

 

說著,警員又提醒她:“而且,老太太我要跟您再解釋一下。就算是達到兩千塊錢了,也只是管制,不是拘役,管制的意思您明白嗎?不關押對方,只是一定程度限制人身自由,定期進行社區矯正,到時候可能就會被要求不得離開金陵,或者不得離開您別墅所在的街道,然後再做一定的社區矯正。就基本過關了。”

 

“什麼?!”蕭老太太脫口道:“你們這管理的也太寬鬆了吧?!這可是盜竊啊!”

 

警員無奈的嘆了口氣:“這麼說吧老太太,盜竊確實是犯罪,但是否追責也要有個度。如果學生來報案說同桌偷了他一塊橡皮、價值一塊錢,我們也去抓人嗎?這不合適啊!”

 

說罷,警員又道:“老太太。您兒媳婦只偷了您兩百塊錢的話,這事兒我們真沒法立案,怪只怪她偷的確實太少,她哪怕是把您家裡的電視偷著賣了,咱按照電視機購買時的價格來算,也夠立案了,可是她畢竟也沒偷您家電視啊!”

 

警員只是拿電視來打個比方,可蕭老太太卻忽然想到自己和蕭海龍、蕭常乾一起把吳東海別墅裡的電視賣掉那件事,嚇的後背一涼,緊張的問道:“警員同志,要是偷了一臺價值十萬的電視,會怎麼判?”

 

警員認真道:“如果這電視真的價值十萬。那就是數額特別巨大了,只要盜竊的案值達到六萬,那基礎量刑標準就是十年,在這個基礎上,每增加四千二百塊,刑期再增加一個月。一臺電視價值十萬的話,差不多判下來是十一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