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渡 作品

第306章 變通之法(第2頁)

 “我到青山市人民醫院的時候,韓培鑫正在病房裡跟幾個人賭博,賭得還不小,目測賭資過萬,我現在向張隊長實名舉報韓培鑫,聚眾賭博。”

 宋思銘正色說道。

 “聚眾賭博……”

 以張有志對韓培鑫的瞭解,這種事韓培鑫還真幹得出來,但是,他不能順著這個話茬接下去,因為接下去,就相當於默認了韓培鑫沒有受傷。

 “宋鄉長,咱們還是先回歸到這張診斷證明。”

 “您可能對我們公安機關的辦案流程不太瞭解,判定受害方的傷情,有指定的司法鑑定單位,無論是我們公安局,還是檢察院,法院,只認可司法鑑定單位出具的相關報告,像您這種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是沒辦法作為證據被採信的。”

 張有志裝作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

 宋思銘早就猜到張有志會這樣,他問張有志,“你的意思,我還得再去一趟你們指定的司法鑑定單位?”

 “不用不用。”

 張有志連連擺手並解釋道:“刑事案件的司法鑑定,由公安機關負責,就無需宋鄉長操心了。”

 “刑事案件……”

 “所以,張隊長對杜如松的案子定性還是刑事案件。”

 宋思銘以為張有志頂多就是拖拖時間,沒想到張有志仍不死心。

 “不是我定性,是我得按規矩辦事,在司法鑑定報告出來之前,公安機關要根據經驗進行前期調查。”

 張有志說得有理有據,讓宋思銘根本無法反駁。

 “那司法鑑定報告什麼時候能出來?”

 宋思銘輕舒一口氣問道。

 “這個很難說,畢竟,不是一個單位,我們也沒辦法指揮人家做事。”張有志打太極很有一套。

 “那能不能先把杜如鬆放出來?”

 “我那還有一大攤子事等著他做呢!”

 宋思銘穩住情緒,退了一步說道。

 “宋鄉長,您這是難為我啊!”

 “雖然杜如松是國家工作人員,但我們也不能因此給他搞特殊,真搞了特殊,被老百姓知道了,那還得了?”

 張有志對宋思銘煞有介事地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