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渡 作品
第306章 變通之法(第2頁)
“我到青山市人民醫院的時候,韓培鑫正在病房裡跟幾個人賭博,賭得還不小,目測賭資過萬,我現在向張隊長實名舉報韓培鑫,聚眾賭博。”
宋思銘正色說道。
“聚眾賭博……”
以張有志對韓培鑫的瞭解,這種事韓培鑫還真幹得出來,但是,他不能順著這個話茬接下去,因為接下去,就相當於默認了韓培鑫沒有受傷。
“宋鄉長,咱們還是先回歸到這張診斷證明。”
“您可能對我們公安機關的辦案流程不太瞭解,判定受害方的傷情,有指定的司法鑑定單位,無論是我們公安局,還是檢察院,法院,只認可司法鑑定單位出具的相關報告,像您這種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是沒辦法作為證據被採信的。”
張有志裝作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
宋思銘早就猜到張有志會這樣,他問張有志,“你的意思,我還得再去一趟你們指定的司法鑑定單位?”
“不用不用。”
張有志連連擺手並解釋道:“刑事案件的司法鑑定,由公安機關負責,就無需宋鄉長操心了。”
“刑事案件……”
“所以,張隊長對杜如松的案子定性還是刑事案件。”
宋思銘以為張有志頂多就是拖拖時間,沒想到張有志仍不死心。
“不是我定性,是我得按規矩辦事,在司法鑑定報告出來之前,公安機關要根據經驗進行前期調查。”
張有志說得有理有據,讓宋思銘根本無法反駁。
“那司法鑑定報告什麼時候能出來?”
宋思銘輕舒一口氣問道。
“這個很難說,畢竟,不是一個單位,我們也沒辦法指揮人家做事。”張有志打太極很有一套。
“那能不能先把杜如鬆放出來?”
“我那還有一大攤子事等著他做呢!”
宋思銘穩住情緒,退了一步說道。
“宋鄉長,您這是難為我啊!”
“雖然杜如松是國家工作人員,但我們也不能因此給他搞特殊,真搞了特殊,被老百姓知道了,那還得了?”
張有志對宋思銘煞有介事地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