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渡 作品

第511章 有人追究,才叫問題(第3頁)

程奎為陳輝說情。

“沒有栽贓陷害,並不意味著陳輝就沒責任了吧?”

宋思銘回答道。

“確實,在這件事上,陳輝確實存在失誤,所以,可以給你一定補償。”

程奎接著說道。

“補償,什麼補償?”

宋思銘饒有興致地問道。

“比如給你們王寨鄉,找一個新項目。”

程奎知道單純給宋思銘個人好處,沒有任何作用,只有扯上整個王寨鄉,事情才會變得好商量。

“什麼新項目?”

果然,宋思銘表現出了濃厚的興趣。

陳輝做的事雖然氣人,但終究上升不到違法犯罪的高度,與其給陳輝一個無關痛癢的紀律處分,還不如給王寨鄉的老百姓,爭取更多實實在在的好處。

“你想要什麼樣的新項目,就有什麼樣的新項目。”

“不要懷疑陳副主任的影響力。”

“我接下來的招商引資都得靠他。”

程奎對宋思銘說道。

他這麼一說,宋思銘全明白了,老領導三個字可不是程奎拉下臉,帶著早餐來找他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還是陳輝的母親,許給了程奎好處。

見宋思銘不說話,程奎接著“道德綁架”,“你是王寨鄉的鄉長,應該不會為了一時的意氣之爭,而耽誤整個王寨鄉的發展吧?”

“程副市長把話說到這個份上,我好像也沒有其他選擇了。”

宋思銘苦笑道。

“等會,我會給許書記打個電話,讓他派一名副書記把你送回去,再開個澄清大會,這件事就算了結了。”

程奎趁熱打鐵道。

“那市公安局的公告怎麼解決?”

宋思銘問程奎。

“公告就更簡單了,你給閆副局長打個電話,公安局直接把公告刪了就可以了。”

程奎來的路上,就把方方面面都想好了,

有些問題,有人追究,才叫問題,沒人追究,就不算問題。

只要沒人追究,發出來的公告刪掉,就等於從來沒發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