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渡 作品

第574章 走向另一個極端

 “您都知道了?”

 陳輝吃了一驚。

 他沒想到,母親遠在幾百公里外的省城江臺,消息會這麼靈通。

 “是,我都知道了。”

 “但你知道,宋思銘現在是什麼情況嗎?”

 陳珊反問兒子陳輝。

 “宋思銘已經被瀾滄縣紀委留置,現在應該正在接受訊問。”

 陳輝回答道。

 “錯。”

 “宋思銘已經被釋放了。”

 陳珊糾正陳輝。

 “釋放了?”

 “不可能。”

 “證據確鑿,怎麼可能釋放?”

 陳輝根本不信。

 “一份購房合同,你就敢說證據確鑿,看來,我當初把你送到青山市紀委工作,就是一個錯誤。”

 陳珊黑著臉,說道。

 她的本意,是讓兒子陳輝在紀檢工作中,認識到規則為何物,卻不想陳輝卻自以為是地認為自己就是規則。

 “購房合同還不能說明問題嗎?”

 “宋思銘一年工資收入才多少,一百多萬,他不吃不喝,都得攢二十年。”

 陳輝搬出最簡單的算法。

 “誰規定宋思銘就只能有工資收入?他就不能有別的收入嗎?就算他沒有別的收入,人家就不能借錢買房嗎?”

 陳珊很難想象,自己能生出一個傻子。

 “借錢買一百八十平的房子,不合理。”

 陳輝梗著脖子回應道。

 “那中彩票行不行?”

 陳珊氣呼呼地說道:“幾率小,不代表沒有。”

 “其實,這些我都想到了,所以,我才沒有自己去查宋思銘,而是讓瀾滄縣的紀委書記孟前寬去查。”

 陳輝旋即解釋道。

 “讓孟前寬查,冤枉了宋思銘,跟你沒關係,都是孟前寬一個人的責任對吧?”

 陳珊問道。

 “理論上是這樣。”

 陳輝點點頭。

 “你也說了是理論上,現在,宋思銘知道是你鼓動孟前寬冤枉他,他特意找程奎說這件事,賬還是要算到你的頭上。”

 陳珊告知陳輝。

 “算到我頭上能怎麼樣?”

 “我就是提供了一份購房合同,我又沒有偽造證據。”

 “他還能把我吃了?”

 陳輝不以為意地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