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渡 作品
第676章 小鞋
週六週日兩天,宋思銘的工作依舊忙碌。
週日上午,宋思銘來到尚德大酒店,查看招商推介會會場的情況。
酒店總經理範中舉全程陪同。
中間,宋思銘問起了範中舉那個刑滿釋放朋友開辦的運輸公司的情況,範中舉立刻對中剛運輸公司進行了詳細的介紹。
包括有多少車,有多少司機,都是什麼樣的車型。
不知道的還以為運輸公司是範中舉開的。
講完運輸公司的情況,範中舉又詳細介紹了方中剛的個人情況,方中剛當初是因為故意傷害,被判入獄六年,後來減刑一年,五年出來的。
而被方中剛傷害的,也不是什麼好人,喝酒打架鬧事甚至到學校欺負未成年人。
方中剛有一個親戚,被欺負了,方中剛幫著上門理論,幾句話沒說到一起,就打起來了,然後一時失手,把那小子打成了植物人。
但法院只看當時的情況。
如果方中剛是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行為,打傷人,勉強還能解釋,但這種後來又找過去的,只能按故意傷害計算。
幸虧方中剛手頭上還有點錢,賠到對方滿意,拿到了諒解書,不然,刑期怕是要十年起步。
出獄後的方中剛借錢成立了一家運輸公司,不為賺錢,只為了安置那些走投無路的獄友。
聽完範中舉的講述,宋思銘覺得方中剛這個人還是不錯的,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而改之,善莫大焉。
就憑方中剛安置獄友,引導獄友重歸正途,宋思銘也好好關照一下方中剛。
對於政府來說,刑滿釋放人員,屬於不穩定因素,這些人要是吃不上飯,是很容易二次犯罪的。
方中剛的行為,相當於幫政府消除了大量不穩定因素,政府應該大力支持。
“你問問方中剛現在有沒有時間,如果有時間的話,讓他現在過來一趟。”
會場看得差不多了,宋思銘想了想,對範中舉說道。
“那敢情好,我現在就給他打電話。”